****工程局有限公司
陵水县“一河两岸”城市更新项目大溪岭综合整治配建二期工程EPC
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公告
编号:2GS-2026.06-陵水大溪岭二期-污水处理设备
本次竞争性谈判项目为陵水县“一河两岸”城市更新项目大溪岭综合整治配建二期工程EPC,资金来自 融资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对 污水处理设备 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为 陵水县“一河两岸”城市更新项目大溪岭综合整治配建二期工程EPC ,组织单位为 ****。
2.1 陵水大溪岭公****广场段)长度372.1米,包含路基路面、交通工程、电气、给排水、绿化及相关配套工程;大溪岭公园防火护林通道B线长度约170米,包含路基路面、交通工程、电气、给排水、绿化及相关配套工程;大溪岭公园环山路山坟景观美化及配套工程,占地面积约36万平方米;大溪岭公园山顶建筑群占地面积约5220平方米(建筑及其附属构筑物高度6米至48米不等,计容建筑面积约2100平米),包含**、装修、绿化等。
2.2 招标内容: 污水处理设备 ,具体信息详见附表:
3.1凡有意参加报价的单位,请于2026年06月29日15:30时至2026年07月02日15:30时(**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https://zjzcw.****.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完成报名并下载电子竞争性谈判文件。
4.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7月04日16:00时(报价截止时间),参与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系统递交电子报价文件。标书代写
4.2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中交招采网系统将予以拒收。
采购单位:陵水县“一河两岸”城市更新项目大溪岭综合整治配建二期工程EPC
项目地址:**省**县椰林镇
招标组织机构:****
采购组织机构地址:****区**大道和钰华街****加油站****工程局有限公司
联系人:(公司)温女士 联系电话:022-****0027
联系人:(项目)刘女士 联系电话:186****0662(优先联系)
供应商注册、**意向申请:
公司联系人: 董先生 联系电话:022-****0631
项目联系人: 刘女士 联系电话:186****0662(优先联系)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更加顺畅高效,经公司研究决定,将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包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一)收费标准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二)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2026年06月28日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 1 |
污水处理设备 |
满足图纸要求 |
套 |
详见第四章供货要求 |
**省陵水县椰林镇 |
2026.07 |
| 合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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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技术要求:本合同交付的设备须符合以下标准 《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6年版) 《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02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2011 《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T50062-2008 2、验收方式:合同设备的验收应满足以下条件: A 合同设备及其备品备件、工属具和技术资料交货齐全、完整; B 合同设备在项目现场组装调试完成,试运行正常,满足项目安全使用需要; C 合同设备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满足项目业主、监理等的要求; D 合同设备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量(如有); E 合****政府规定的证书(若有)。 3、结算周期:每月 16 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16 日至本月 15 日; 4、支付方式:结算之日起90天内支付结算应付账款的70%,并且过程支付不高于业主的支付比例;剩余27%在最终清算 6个月后支付;质保金或履约保证金(若有)待业主退付后3个月内支付。同时,甲方有权视项目建设单位****统筹办理。以上款项支付形式包括现金、票据、****银行产品、有价证券等,所有支付方式均视为现金支付,甲方不承担贴现息费用。在业主资金不到位或甲方资金困难时可以考虑实物抵债、债权债务转移等方式支付,乙方不得拒收。 5、质量保证金及保证期 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 最终清算后的12 个月。最后一期合同价款(即合同总价的 3 %)作为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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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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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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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一体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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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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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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