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局(****)委托****,对**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具体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
2、委托代理编号:****
3、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4、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完成竣工验收。
6、履约担保:****银行保函等形式的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的金额为中标金额的10%。
7、设计服务:包括完**化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实施方案、预算编制、二名技术支撑(常驻)、历年上图入库等服务(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8、设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技术规程(HNNY457-2024)》等要求,且最终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
9、竣工验收:供应商须配合完成项目全部验收流程,按要求提供完整全部技术文件,待项目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完成相关手续归档,最终验收以采购方书面确认为准。
10、违约责任:因供应商设计疏漏产生设计缺项、漏项等情形,需变更调整的,每次每项扣减设计服务费2000元。
二、采购需求
| 序号 |
包名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 1 |
**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 |
详见磋商文件 |
1 |
700000.00 |
700000.00 |
/ |
/ |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下列任一资质,且资质处于有效期内:
(一)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二)具有农林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具有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四)具有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引调水、灌溉排涝等专
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供应商保证其提供的所有资质证明文件真实、合法、有效,且在合同履行期间持续符合采购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发生资质变更、失效等情形,应当书面通知采购方。
(2)拟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农业工程或水利工程类(水利工程、农田水利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人员简历、身份证明、职称证明、2025年12月-2026年5月社保缴纳证明等)。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6年6月29日至2026年7月6日17时止【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时间)】节假日休息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社区雪峰湖大道808号12楼)。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现场免费获取。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需提交以下材料:持个人身份证、公司营业****公司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公司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请留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邮箱)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投标截止:2026年7月9日9时30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2、开标时间:2026年7月9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3、开标地点:****(****社区雪峰湖大道808号12楼)。标书代写
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和法人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六、公告期限:
本****人民政府政务门户网上发布。
七、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
地址:**县东坪镇
联系人:龚先生
电话:192****4744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社区雪峰湖大道808号12楼
联系人:王小姐
电话:183****9016
初审初校:莫泽东
复审复校:刘和飞
终审终校:李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