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秸秆杂草定点收运2026年第二阶段劳务服务采购项目公平竞争审查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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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构建统一开放、****政府采购市场体系,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权利,****对委托****组织开展《秸秆杂草定点收运2026年第二阶段劳务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公开征求意见工作。根据《关于推进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和采购领域公平竞争审查程序的通知》(**双反办〔2025〕11号)等相关要求,现就本项目公平竞争审查有关内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名称

秸秆杂草定点收运2026年第二阶段劳务服务采购

(二)采购单位

****

(三)采购代理机构

****

(四)项目制定依据

《**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财政投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对大气污染的综合防治,推行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和预警预控,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物实施协同控制。本项目通过秸秆杂草集中收集、定点转运、露天焚烧常态化管控,从源头遏制秸秆露天焚烧产生大气污染物,落实辖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管控要求。

(五)询比采购主要内容

1.预算金额:项目总限价45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其中转运费限价350元/车,预估收运600车,单项总价上限21万元;收集服务费限价24000元/月,单项总价上限24万元。

2.服务范围:**市**经开区双路街道、龙滩子街道、通桥街道划定的8个指定地块(具体地块见询比采购文件),开展秸秆杂草收集、定点收运、露天焚烧巡查管控工作。

3.实施期限:2026年8月至2027年5月,服务周期10个月,具体进场、作业、月度验收时间以双方签订采购合同约定为准。

4.采购需求:服务商自行配备合规运输车辆,配置不少于8名秸秆杂草收集人员;劳务人员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并统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建立完整秸秆杂草收运处置台账;作业全过程落实运输安全、防火管控要求,地块内每发现1处露天焚烧点位扣100元服务费,单个地块月度露天焚烧超3次或出现大面积秸秆焚烧,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现场作业人员;车辆故障无法正常收运的,服务商须自行调配合规车辆完成收运,未及时处置产生的第三方转运费用、经济损失全部由成交服务商承担。

5.支付方式:采购人按月完成现场服务验收,次月初支付上月劳务费用,成交供应商开具对应金额增值税普通发票,款项按单位内部审批流程完成支付。

6.代理服务费要求: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5000.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即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以转账形式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并在银行转账(汇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代理服务费—YS****038”。(六)项目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拥有履行合同所需运输车辆、人员等设备及专业服务能力;

3.具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无专项资质、等级资质、特种设备操作证、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等强制性资质要求,普通劳务、环卫、运输类市场主体均可参与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项目实施过程严禁转包、分包。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本次采购无强制性特种作业资质证书要求。服务商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行承担项目实施全过程人员、车辆、道路运输安全责任及全部风险损失。

二、报名与响应文件获取、递交方式

1.信息发布平台:公平竞争审查公开征求意见结束后,通过****官方网站通知通告栏(https://www.****.cn/jkq/qsthjj/)面向社会公开发布,请及时关注官网发布采购公告等信息。

2.报名方式:实行线下现场报名,供应商在****(**市**区棠香街道五星大道南段229号4幢8-35号),登记递交《项目报名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完成报名后方可递交响应文件。

3.响应文件提交渠道:线下提交纸质响应文件一式两份(正本1份、副本1份),配套电子文档1份;全套文件密封装订,封皮加盖单位公章,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提交至****(**市**区棠香街道五星大道南段229号4幢8-35号)。标书代写

4.提交截止时间:报名以及响应流程以正式公告为准。标书代写

5.联系人及电话采购人:覃老师183****5432、郑老师139****5021;代理机构:陈老师150****3220。

三、公平竞争审查重点内容

根据公平竞争审查相关标准,本次重点审查采购文件条款是否存在排除、限制市场竞争情形,核查内容如下:

1、是否以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股权结构为由,实施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2、是否通过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入围方式,变相限制供应商进入市场;

3、是否要求供应商设立分支机构、满足特定经营规模或成立年限等不合理准入门槛;

4、是否强制要求供应商购买指定品牌车辆、设备、保险或接受其他附加条件作为参与投标的前提;

5、是否存在不依法及时、完整公开采购信息,设置信息获取壁垒,妨碍中小供应商参与竞争的情况;

6、是否设置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备案或额外收费事项抬高投标成本;

7、评审打分标准、业绩加分、人员车辆配置要求是否存在倾向性、排他性条款;

8、报名费、代理服务费收取规则是否合规,是否变相限制中小微服务商参与;

9、其他可能妨碍公平竞争的情形。

四、意见反馈方式及期限(一)反馈途径

1.信函邮寄:寄送至****,收件人:覃老师,邮政编码:400900,信封上请注明“《秸秆杂草定点收运2026年第二阶段劳务服务采购项目》公平竞争审查反馈意见”字样。

2.现场提交:地址:****服务中心11F(1117办公室),联系人:覃老师,联系电话:183****5432,提交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反馈期限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天内,请于2026年7月6日前按上述途径反馈,逾期反馈不予纳入审查参考。

五、投诉举报渠道

公平竞争投诉举报电话(12345政务服务热线、座机023—****2457)

六、其他事项

1. 反馈意见需明确提出具体修改建议及法律、政策依据,可附相关事实佐证材料;仅笼统提出异议、未列明修改方案与依据的意见不予采纳。

2. 为便于沟通交流,请在反馈意见中注明反馈人 / 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我单位将对收到的全部意见建议统一汇总梳理、组织论证研判,对合法合理、具备实操性的意见予以采纳,并在后续公平竞争审查结论中统一说明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

4.市场主体针对项目采购需求、评审规则、商务条款存在疑问的,可在工作日工作时间致电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咨询,工作人员将及时答疑解惑。

七、附件

《秸秆杂草定点收运 2026 年第二阶段劳务服务采购询比采购文件(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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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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