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核电100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省**市**市、**市。主要建设内容为扩建登州1000kV****电厂2个1000kV出线间隔;****核电~登州1000kV线路,**线路长度2×53.4km,按两条并行单回路架设,立塔214基;临时迁改110kV招邹线**支线,**迁改单回架空线路0.9km、电缆线路0.33km,立塔4基,工程跨越施工结束后将**迁改线路拆除,并恢复原供电。
该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下列工作要求后,可以满足国家、省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策标准要求。我厅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总体结论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电磁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抬升导线对地高度、增大水平距离等有效措施,控制项目运行时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强度,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确保项目周围区域及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要求。
(二)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同时确保项目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相应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三)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牵张场、材料堆场、机械维修和冲洗设施等设置在水源保护区外,禁止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排放污染物。
(四)落实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进一步优化线路路径,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尽可能避让生态敏感区域,确实不能避让的,应采取较小塔型、高塔跨越、档距加大等措施,选择影响较小区域通过。合理划定施工作业区域,科学约束施工方式,加强施工场地和人员管理,严格限定施工活动范围。施工前对表土进行剥离,单独存放并加强防护及管理,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迹地进行恢复。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事故预警机制,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适时修订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六)根据《输变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若项目发生重大变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四、请**市生态环境部门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的监督指导,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五、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生态环境局、****环境局**分局、****环境局**分局,并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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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