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6月29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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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环审〔2026〕6号
关于绥芬****公司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绥芬****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批绥芬****公司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函》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市建新村,总占地面积为28480.9m2,包括养殖区26191.9m2及粪污处置区2289m2,该项目占地类型为设施农业用地。主要建设内容为:牛舍,草料库房、饲料库、青贮池、新牛中转隔离区、病死牛隔离区、消毒间、兽医室、运动场、门卫室、蓄水池、固液分离间、危险废物贮存点、1座2000m3敞口式储粪池、1座2500m3敞口式氧化塘、生活区等辅助设施。项目投产后,常年存栏肉牛1000头,年出栏肉牛300头。工程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95.5万元,占总投资的9.55%。
该项目在全面落实《绥芬****公司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的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运输道路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加盖苫布,施工现场设置围挡,物料采用苫布覆盖,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施工场界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运行期:该项目冬季采暖使用电采暖。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牛舍、固液分离间、氧化塘、储粪池的恶臭气体及饲料库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牛舍采用干清粪工艺,须及时清理粪便,定期喷洒除臭剂;固液分离间产生的恶臭经活性炭吸附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氧化塘及储粪池均为敞口结构,外部定期喷洒除臭剂;饲料库破碎工序设备须安装布袋除尘系统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加强养殖区场区绿化,场界氨和硫化氢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臭气浓度须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要求;固液分离间排气筒硫化氢、氨气、臭气浓度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饲料库破碎工序排气筒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施工人员污水排入厂区内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
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牛尿、牛舍冲洗废水、固液分离废水、生活污水、繁育废水。厂区须实施雨污分流,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养殖废水(牛尿、牛舍冲洗废水、固液分离废水、繁育废水等)排入氧化塘,经好氧发酵处理后满足《畜禽粪肥还田技术规范》(GB/T25246-2025)要求,在施肥季节用于农田施肥,非施肥季节养殖废水须贮存于**的1座体积为2500m3的氧化塘内,不得随意堆放污染周边环境。
对厂区内各构筑物进行分区防渗措施,将危险废物贮存点划定为重点防渗区,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建设;将牛舍、氧化塘、病死牛隔离区、固液分离间、储粪池、中转池划定为一般防渗区;将办公室、运动场等其他建筑物及场内道路为简单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执行。
项目建成后应对地下水环境进行长期动态监测,在养殖区及粪污处置区地下水下游区各设置一个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并在运营过程中应认真落实跟踪监测工作,按照相关要求定期监测地下水。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主要噪声源为安装设备和车辆运输产生的噪声。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布局使用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输车辆限速、禁止鸣笛;施工场界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规定的限值要求。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排风扇、风机、牛叫声。运营期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合理厂区布局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市政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运营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牛粪、病死牛、胎盘、防疫废物、废布袋、布袋收尘、废活性炭、氧化塘污泥及生活垃圾等。运营期牛粪采用干清粪工艺,牛粪经固液分离后产生的粪渣经过储粪池堆肥处理满足《畜禽粪肥还田技术规范》(GB/T25246-2025)要求后,在施肥季节用于农田施肥,非施肥季节贮存于储粪池内。病死牛尸体、胎盘暂存于病死牛隔离区,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防疫废物由兽医带回,由其所属的动物诊疗机构按照相****农业农村局管理要求进行处置。
产生的废布袋由厂家定期回收;饲料加工过程布袋除尘器收尘回用于饲料加工工序;废活性炭存储在危险废物贮存点,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氧化塘污泥在储粪池堆肥后施用于农田;生活垃圾单独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土壤、地下水环境保护工作及风险点识别、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依据现有实际情况及时编制及更新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管理部门的应急联动,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三、项目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按要求做好排污许可相关工作,并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应当重新报我局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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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