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2026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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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做好**市**区2026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6年度第一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主体自愿申报、公开竞争、择优选择的原则选择实施主体,公开遴选2026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内容

******社****农场改善生产设施条件,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培育品牌,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规范财务管理,拓展营销渠道,提高生产经营发展水平。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

遴选的项目主体为纳入农业农******社******社、****农场一码****农场,必须建成利益联结机制,并通过土地经营权作价出资、吸纳就业、农业社会化服务、订单收购、收益分红等方式带动农户增收,支持区级以上示范社(场),同等情况下优先支持农机类、粮油类、采用绿色生产技术的主体及由退役军人、残疾人、****大学生)领办的主体。资金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按照**社每个补助不超过20万元、家庭农场每个补助不超过10万元的标准执行,具体由县级结合主体联农带农情况自行确定。补助资金应避免垒大户支持,同一主体不得叠加享受其他中省同类或高度相关的资金项目。禁止使用范围:办公室、围墙、路面等非必要设施;弥补收支缺口、发放人员工资;采购种子、农药、化肥、农膜等一次性农资。

三、资金支持环节

资金可用于项目主体从农业生产到加工、储运、营销、服务等全部生产运营中的关键环节。

四、实施条件

符合报名条件的服务主体需按要求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本年度内完成项目建设内容;

4.财务管理规范,不能有失信行为,不在异常名录内;

5.连续两个预算年度内已享受过中省项目补助的主体不予重复支持。

五、遴选程序

按照主体自愿申报、区级审核公示、市级复核备案、核查验收兑付的流程组织实施。

六、报名须知

申报主体填写**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并附相关资料。

申报地址:**市**区子仪大街33号

联系电话:0913-****996

申报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附件:2026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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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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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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