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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收回****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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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拟收回****使用的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为依法依规处置闲置土地,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部令第53号)文件规定,经管委同意,****人民政府依法收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公告如下: 土地使用权人为****,宗地位于山海四路以北、**北路以东、文德北路以西,面积42301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四至为:北至山海六路、南至山海四路、**文德北路、西至**北路。 ****政府拟收回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提出书面异议或听证申请。如逾期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提出书面异议或听证申请,****人民政府依法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联系地址:**市高新六路177号 联系电话:0633-****728 **** 2026年6月2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