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智慧交通管理系统提升改造项目中标结果公告BB2021WHCGZ0731中标结果公告BB2020WHCGZ0841窗体顶端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消防水罐车、灭火器材采购项目第1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滁****工业园区999号
中标金额:188.00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169.20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2.8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货物类 |
| 名称:5吨消防水罐车 品牌:适航牌 规格型号:WKL5120GXFSG50 数量:3辆 单价:45万元/辆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萍(组长)、杨敏、陈斌、任书林、刘矗(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约定收取,收费金额:贰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要求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路8号
联系方式:180****22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胜利西路1号中良大厦11层
联系方式:180****26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朕(采购人)、李海心(项目负责人)
电话:180****2273、180****2697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办理时间:2026-06-29 11:37:47
办理意见:通过
办理时间:2026-06-29 16: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