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开展海南自由贸易港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项目的比选函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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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委托
开展《**自由贸易港数字经济促进条例》
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项目的比选函

各有关单位:

为客观评估《**自由贸易港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的落地实效,深入排查执行中的问题不足,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并为条例优化完善、配套政策迭代提供科学依据,现拟面向第三方机构开展《条例》实施情况评估公开比选。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自由贸易港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项目

(二)项目实施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

(三)项目预算:10万元(报价金额不超过预算金额,超出报价金额视为无效报价)

(四)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自贸港封关运作建设背景,及对**自贸港数字经济发展、《条例》实施落地的影响。

2.《条例》实施前后**数字基建、数字产业、数据要素流通、产业数字化发展成效对比分析。

3.**自贸港重点数字经济领域发展机遇,及《条例》落地实操中的堵点、短板与挑战。

4.结合封关运作需求,提出《条例》优化修订、配套政策完善、监管机制升级的相关对策建议。

二、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数字经济相关研究经验。

三、响应材料要求

(一)报价函,报价控制在最高限价内。

(二)承担本课题研究的内容要点及工作方案。

(三)机构简介、工作团队及相关项目业绩、优势等相关材料。

(四)资质要求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副本,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上查询截图等)。

上述材料均应包含纸质原件(或复印件)和相对应的电子扫描件,纸质件均须加盖公章,否则报价无效。

四、其他相关事项

(一)以上报价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后,同时扫描成电子版光盘,纸质件和电子版光盘一并用信封密封并加盖单位骑缝章,在封面处标注报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二)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2026年7月6日17时前将材料送至**省**市**区兴丹路10号****管理局702室(快递或邮寄亦可),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898-****0278。

五、比选方式

采用综合比选方式,综合考量单位专业能力、单位或拟提供服务团队的业绩经验、工作方案、项目团队、报价等方面指标,对相关单位机构提交的资料进行综合比选。

****

2026年6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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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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