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牛鼻河流域毛潭河支流汇水区罗东村历史遗留污染源重金属环境风险隐患整治工程的澄清公告
各投标单位:
现将《牛鼻河流域毛潭河支流汇水区罗东村历史遗留污染源重金属环境风险隐患整治工程》(项目招标编号:****)的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澄清如下:
二、澄清信息
澄清事项:招标文件
澄清内容:
| 序号 |
澄清事项 |
原澄清内容 |
澄清后内容 |
| 1 |
招标文件所提到对“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
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环境保护类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
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工程系列环境保护工程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因职称颁证机构不同,专业名称字眼可以不完全一致,专业实质性内容相同即可) |
| 2 |
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技术标部分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简历表备注标书代写 |
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已完工程中标通知书(如有)、工程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已完工程中标通知书(如有)、工程合同协议书(如有)、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有),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 3 |
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技术标部分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备注标书代写 |
附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资格证和已完工程中标通知书(如有)、工程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附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资格证和已完工程中标通知书(如有)、工程合同协议书(如有)、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有),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 4 |
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6.1.6关于安全生产费总额、支付比例、支付期限、转入和结余收回的约定:(3)支付约定” |
(3)支付约定:在本合同签订后 20 个工作日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30 %,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在工程进度款累计金额超过合同价的 30 %时开始起扣,每月从支付给承包商的工程款内按安全文明预付款占合同总价的同一百分比扣回。 |
(3)支付约定:在本合同签订后 20 个工作日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 50 %,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在工程进度款累计金额超过合同价的 50 %时开始起扣,每月从支付给承包商的工程款内按安全文明预付款占合同总价的同一百分比扣回。 |
其余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6月29日
注:投标人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指定网站发布的本公告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hcggzy/)发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东门镇高速路口冷链物流园10号楼2楼
邮 编:546400
联系方式:0778-****009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庆远镇城南**路安置区F栋6号
邮 编:546300
联系人:兰潘艳
联系方式:0778-****888
3.监督部门:****环境局 电 话:0778-****617
4.交易服务单位:****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778-****718
2026年0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