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30万吨粮食仓储项目清单、控制价编制服务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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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县30万吨粮食仓储项目清单、控制价编制服务项目

二、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开发区****中心A座2309室

成交金额:71.1560万元

三、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县30万吨粮食仓储项目清单、控制价编制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概况:共涉及**县30万吨粮食仓储项目、怀****服务中心、**县糯稻物流设施建设项目三个项目的清单、控制价编制服务,具体详见服务需求。

服务期限:自收到完整的施工图纸后10日内完成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

质量要求: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6年6月29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询比

2.项目概算:80万元

3.最高投标限价:80万元

4.采购公告日期:2026年6月23日

5.开标日期:2026年6月29日10点00分

6.资格能力条件:符合询比文件要求

7.综合评标法得分:85.93分

8.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递交纸质质疑材料提交质疑。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递交纸质质疑材料向****、**县全域土地****公司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县全域土地****公司

地 址:**省**市**县荆山镇南大街42号、**省**市**县徐****财政所二楼201室

联系方式:189****00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示范区安置点B地块荟萃园11幢1303室

联系方式:137****2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翁铁军(采购人代表)、黄芳英(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189****0099(采购人代表)、137****2688(采购代理机构)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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