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区建发曦城韶华苑三套住宅转让 |
| 标的名称 |
**市**区建发曦城韶华苑三套住宅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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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码 |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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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06-29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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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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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标的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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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概况 |
**市**区科新路与团山路交叉口建发曦城韶华苑1幢509号、1幢609号、3幢511号,房屋属于回**置房,资产处于出租状态,****公司正在办理中(可更名) 具体详见子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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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数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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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转让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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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资产),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公司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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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转让方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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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评估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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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估值机构) |
**鼎立房地产土地****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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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基准日 |
2025-1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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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政府****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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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备案)日期 |
2026-0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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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对应评估/询价值 |
详见子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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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面净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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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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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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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详见子资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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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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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
1、本项目按现状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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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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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提交材料 |
1、企业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等合法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印章的复印件; 自然人提供****银行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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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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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转让的建发曦城韶华苑3套商品房目前正在办理产权首登中,转让方税费已缴纳完毕,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转让方配合将房屋产权证办理至受让方。房屋状况以实地勘察实物现状为准,转让资产产权清晰,无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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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不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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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条款 |
交纳金额 |
详见子资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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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7-13 1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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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注意事项 |
1、意向投资人须在公告截止日17:00时前将交易保证金汇达******公司监管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之后,进入报名保证金支付阶段必须用意向投资人****银行账户进行转账,不得使用其他账户代缴。务必在付款时将8位识别码填写在备注或附言栏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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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户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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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户名称 |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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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银行****公司**滇池路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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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396********136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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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处置方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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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置办法 |
一、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投资人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投资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投资人被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若非委托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投资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100%扣除,先用于****公司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 1、意向投资人经本所确认为投资人后,投资人无正当理由未按约定时限拒不签署交易合同; 2、交易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3、意向投资人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本所损失的; 4、意向投资人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5、意向投资****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6、意向投资人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7、意向投资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8、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投资人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或遴选程序的; 9、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投资人均不应价的; 10、意向投资人被确认为投资人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11、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人自****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2、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人或投资人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本所有权以投资人交纳的保证金总额为限,并在投资人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投资人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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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披露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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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挂牌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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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1个工作日 |
|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 |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
|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网络竞价 |
| 七、在挂资产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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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 |
资产名称 |
挂牌价格 |
挂牌期满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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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R2026KM****00247 |
53.6059万元 |
2026-0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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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R2026KM****00248 |
53.6059万元 |
2026-0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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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R2026KM****00249 |
112.5664万元 |
2026-0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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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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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张先生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137****0921 |
| 项目报名联系人 |
吴女士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087****819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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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交易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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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则 第一条******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公司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公司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公司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公司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公司严格遵守《******公司参与人信息保密管理办法》,保障参与人信息安全,维护参与人合法权益。 第二条 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公司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公司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 ******公司(www.****.com****公司指定的网上交易平台,意向方通过******公司平台参与交易。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需****公司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六条 本公司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公司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公司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七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 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公司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公司指定账户为准)。****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进入报名保证金支付阶段,报名主体必****银行账户进行转账,不得使用其他非报名主体名下账户代缴。务必在付款时按照提示正确将8位识别码填写在备注或附言栏内。若因意向方使用其他账户代缴、未填写识别码或识别码填报错误造成其无法及时参与交易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九条 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条 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公司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公司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公司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三条 本公司将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拨打电话;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请随时注意查看网站信息或查收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码接受短信通知或提示信息。电话接通或手机短信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报名人)已经收到相关通知或信息。请保持手机通讯通畅。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四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公司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五条 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公司将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六条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一)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方的,即视为交易成功; (二)公告期限届满后,若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方的,本公司按照公告和交易规则的要求,确认其中1家意向方符合签约条件的,即视为交易成功; (三)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十七条 本公司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八条 交易成功后,本公司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十九条 本须知****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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