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石柱县仓储物流及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2号楼**工程
2.招标人:****
3.招标代理机构:****
4.首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6月22日
5.公告发布媒介:**市公共**交易网(石柱县)(https://www.****.com/shizhuweb/)
二、补遗说明
为保证石柱县仓储物流及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2号楼**工程招标工作顺利开展,保障各潜在投标人合法权益,现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潜在投标人提问答疑需求,对本项目原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相关招标资料内容进行补充、修改和澄清。本补遗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遗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
三、具体补遗、修改及澄清内容
(一)招标文件条款
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账户信息:
名称:****
开户行:****公司**金开支行
账号:123********0000
电话:023-****8984
备注:“石柱县仓储物流及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2号楼**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成:”石柱仓储物流2号楼”。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标书代写
(二)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1.本项目招标限价为****558.17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暂定为332391.94元。
2.项目最新施工图纸已同步上传至招标交易平台,投标人以最新图纸为准编制投标文件。
(三)投标疑问答疑澄清
针对潜在投标人提问的问题,澄清如下:
1.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或者部分单项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说明其报价的合理性。在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2中第14条里已明确:异常低价警戒线要求----无。同时第三章2.2.3投标总报价第3条不作评审标准,在第三章附件A: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A-26也不作评审标准。
2.本项目清单项目名称与招标文件项目名称不一致。以招标文件项目名称为准,以招标补遗项目清单为准。
3.本项目财务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4.招标文件报名费在递交招标文件时现场以现金或微信形式递交。
(四)投标时间节点调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原截止时间:2026年7月12日10时00分标书代写
现调整为:2026年7月14日10时00分
四、其他说明
1.本补遗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有效组成部分,所有潜在投标人均予以默认知晓,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须严格按照原招标文件+本次补遗公告全部内容执行。
2.本次未涉及的招标文件条款、清单、图纸、评标标准等内容,均按原文件不变。
3.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登录招标公告发布平台下载最新附件资料,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补遗公告、未更新资料导致投标失误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137****9368
地址:**市**县南宾街道滨河中街8号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91****7654
办公地址:**市两江新区天宫殿街道财富大道2号28-7
发布日期: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