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市市**生活垃圾焚烧炉掺烧处置医废残渣、污泥及固体废物技改项目基本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市市**生活垃圾焚烧炉掺烧处置医废残渣、污泥及固体废物技改项目;
2、建设单位:****;
3、项目性质:技术改造;
4、建设地点:**省**市**区北田镇杨梁村南(**市固体废物循环利用产业园);
5、建设规模:对现有2×600t/d 生活垃圾焚烧炉进行入炉燃料调整,****园区餐厨沼渣35t/d,协同处置医废残渣、污泥及固体废物270t/d。
6、建设内容:为现有飞灰暂存间新增废气收集装置1套,飞灰暂存间废气经收集后送生活垃圾储坑***后作为焚烧炉补风。其余均依托现有的焚烧发电系统和主要的环保工程、公用和辅助工程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荆总;
联系电话:199****7778;
E-mail:****@qq.com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评单位:**清泽****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以从附件中下载表格或者登陆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提出意见后,可通过电话或信件、邮件等方式进行意见表述。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请与建设单位联系。
七、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