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842474L | 建设单位法人:杨登伟 |
| 杨登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环**路227号 |
| 电线电缆生产线配套锅炉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30-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 |
| 建设地点: | ******县 ******县 |
| 经度:118.983333 纬度: 33.018611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6-12 |
| 淮金环许可发〔2025〕3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842474L001W |
| 2026-04-2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5 |
| 2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842474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831MA1Y90HK0N | 验收监测单位:******研究院 |
| 123********48572X0 | 竣工时间:2025-08-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5-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2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528Snr6i |
| 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 | 实际建设情况:无变化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大气、水污染物因子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 实际建设情况:无变化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2)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3)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变动生产设备发生调整,产品品种、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均与环评报告一致,无变化;变动后污染物种类与排放量不增加。 本次变动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与环评报告一致,无变化。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的。 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化,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的。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变动后,废水、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无变化。变动后污染物种类与排放量不增加。 本项目不涉及废水直接排放口。 本项目不涉及废气主要排放口,排气筒数量和高度无变化。 本次变动噪声、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与环评报告一致,无变化。 本次变动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与环评报告一致,不涉及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 本次变动事故废水暂存能力与拦截设施与环评报告一致,无变化。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变动后,项目选址未发生变化,用地范围未发生变化,总平面布置图中各建构筑不发生变化。变动后环境防护距离范围不增加,不新增敏感点。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500 | 0 | 1500 | 0 | 0 | 1500 | 0 | |
| 0.75 | 0 | 0.75 | 0 | 0 | 0.75 | 0 | |
| 0.0675 | 0 | 0.0675 | 0 | 0 | 0.068 | 0 | |
| 0.012 | 0 | 0.012 | 0 | 0 | 0.012 | 0 | |
| 0.105 | 0 | 0.105 | 0 | 0 | 0.105 | 0 | |
| 0.6 | 0 | 0.6 | 0 | 0 | 0.6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442 | 0.056 | 0.056 | 0.442 | 0 | 0.056 | -0.386 | / |
| 0.462 | 0.112 | 0.112 | 0.462 | 0 | 0.112 | -0.35 | / |
| 0.043 | 0.025 | 0.025 | 0.043 | 0 | 0.025 | -0.018 | / |
| 0.027 | 0 | 0.027 | 0 | 0 | 0.027 | 0 | / |
| 1 | 软水制备回用系统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及限值 | 项目营运产生软水制备弃水,配套回用管线输送至生产线作为冷却水补充水;配套水质监测点位,设施建设内容、回用方案与环评及批复要求一致,无重大变更,可稳定实现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 验收监测期间对软水制备弃水水质进行采样监测,监测因子包含 pH、COD、溶解性总固体,监测数据详见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废水验收监测结果章节 | |
| 2 | 化粪池 | 执****处理厂接管标准 | 生活污水****水厂 | 验收监测期间连续 2 天、每日 4 次采集生活污水,监测指标包含 pH、COD、SS、氨氮、总磷、总氮等常规污染物,监测数据详见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废水监测章节。 |
| 1 | 低氮燃烧器 | 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颗粒物≤10mg/m3、SO≤35mg/m3、NO≤50mg/m3,烟气黑度≤1 级,基准含氧量 3.5%;有组织非甲烷总烃≤60mg/m3,无组织非甲烷总烃≤3mg/m3,排气筒高度 8m | 配套 1 台燃气锅炉,配套 8m 高专用排气筒,无额外废气治理设备;排气筒高度、监测采样口设置、排放管控要求均符合环评及地方标准要求,设施正常同步运行。 | 验收监测期间连续 2 个生产日对锅炉排气筒有组织废气,监测因子包含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监测结果详见验收监测报告废气监测部分。 | |
| 2 | 二级活性炭 | 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 | 生产线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2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连续 2 个工作日对生产废气进行监测,监测因子包含NMHC,监测结果详见验收监测报告废气监测部分。 |
| 1 | 消声减振 | 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 高噪声生产设备配套减振垫、隔声厂房,厂区合理布局降噪;降噪设施建设方案、降噪措施与环评文件要求一致,可有效削减设备运行噪声。 | 验收监测期间在厂界布设噪声监测点位,昼间开展监测,监测结果详见本次验收监测报告噪声监测章节。 |
| 1 | ****处理站、事故应急池、危废暂存区域等重点防污区的地下水防治措施,杜绝对地下水的污染。 | 本项目已落实重点防渗区的防渗措施,杜绝对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 |
| 1 |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工业固废委外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储 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20);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 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 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 《省 生 态环境厅关于做好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 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文)、省生 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 知(苏环办〔2024〕16号)等要求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本项目对产生的固废设置固体废物临时贮存场所,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废活性炭、橡胶下脚料、塑料下脚料、生活垃圾、废RO膜。 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橡胶下脚料和塑料下脚料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废RO膜收集后委托****综合利用。 |
| 1 |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你公司应当对《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 | 本项目已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 |
| 1 | 开展内部污染防治设施(废气治理)安全风险辨识,健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 本项目已开展内部污染防治设施(废气治理)安全风险辨识,健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
| 1 、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先进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内同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2 、本技改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软水制备弃水用于生产线冷却水补充,不外排。3 、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工艺,燃烧废气通过不低于8米高 (1#)排气筒排放。4 、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隔声降 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排放。5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工业固废委外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储 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20);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 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 《省 生 态环境厅关于做好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 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文)、省生 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 知(苏环办〔2024〕16号)等要求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6 、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10 、落实厂区中重点防渗区(软水制备区、危废暂存库等)的防渗措施,杜绝对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先进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内同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本项目用水主要为软水制备用水,不外排。本项目天然气采用低氮燃烧+8米高1#排气筒排放。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对各类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隔声、消音、减振等降噪措施,减少噪声对厂界环境的影响。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本项目对产生的固废设置固体废物临时贮存场所,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废活性炭、橡胶下脚料、塑料下脚料、生活垃圾、废RO膜。 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橡胶下脚料和塑料下脚料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废RO膜收集后委托****综合利用。本项目已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本项目已落实重点防渗区的防渗措施,杜绝对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 |
| / |
| 本技改项目环评批复未提及厂区、生产线环保搬迁、原址拆除、场地修复等相关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利用现有厂房技改,无环保搬迁相关工程内容,无需落实搬迁环保措施。 |
| / |
| 本项目实施后,你公司全厂污染物年排放量初步核定为: 1、 水污染物(接管考核量):废水排放量≤1500吨, COD≤ 0.75吨、SS≤0.6 吨 、NH3-N≤0.0675 吨 、TP≤0.012 吨 、TN≤0.105 吨。 2、气污染物(有组织):颗粒物≤0 .025吨、 SO2≤0.056 吨、NOx≤0.112 吨、挥发性有机物≤0.027吨。 3、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根据验收监测数据进行总量核算,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废气、废水污染物排放未突破批复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根据本项目固体废物现场检查结果,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合理处置或综合利用,实现“零排放”。 |
| / |
| 本技改项目环评批复文件未提出生态恢复、生态补偿、水土保持、临时占地复垦、植被绿化等相关管理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无生态恢复、生态补偿相关任务,无需落实相关生态保护措施。 |
| / |
| 批复未要求厂房、地块、生产区域功能置换、场地改造遗留污染治理等相关环保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仅在原有厂房内实施技改,不改变车间、厂区原有使用功能,不存在功能置换工程及配套环保工作。 |
| / |
| 7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各种污染环境事故,制定好各种污染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增强事故防范意识。8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以新带老”措施。9 、完善和落实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按照要求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已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各种污染事故,已制定好各种污染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本项目已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以新带老”措施。本项目已落实重点防渗区的防渗措施,杜绝对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