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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6********6545275 | 建设单位法人:于明 |
| 白掌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回族自治区**市**区 |
| ****市**区冶金路119号 |
| ****钽铌火法冶金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4-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239-C3239-其他稀有金属冶炼 |
| 建设地点: | **回族自治区**市石****开发区 冶金路119号 |
| 经度:106.374670 纬度: 39.030730 | ****机关:石****开发区管委会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2-07 |
| 石高管环函〔2022〕1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3-2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3315.8 |
| 205.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6********6545275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6********354275N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6********354275N | 竣工时间:2026-03-02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5-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2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 |
| 技改 | 实际建设情况:技改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对现有熔炼和铸锭生产车间进行技术改造同时新增快锻车间,改造完成后熔炼钽和熔炼铌新增180t/a产能;钽铌及其合金铸锭新增113t/a产能;新增钽铌锻件产能,加工量1406.05t/a | 实际建设情况:对现有熔炼和铸锭生产车间进行技术改造同时新增快锻车间,改造完成后熔炼钽和熔炼铌新增180t/a产能;钽铌及其合金铸锭新增113t/a产能;新增钽铌锻件产能,加工量1406.05t/a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钽铸锭、铌铸锭以及超导铌铸锭以钽粉或熔炼铌为原料,经压制成型、真空烧结制得电极,然后经垂直电子束熔炼、锯切车削等工序制得所需规格的铸锭。铌合金铸锭以铌粉添加其它合金粉末混合按照成型→高温烧结→垂直电子束熔铸的工艺流程制取铌合金锭。熔炼钽采用钽回收料为原料,利用电子束炉熔炼成为产品;熔炼铌采用两种生产工艺,一种是以氧化铌和铝粉为原料,经铝热还原得到铌铝合金,铌铝合金破碎后经水平电子束炉熔炼后得到产品;一种是以铌回收料为原料,利用电子束炉熔炼后得到产品。新工区工艺主要为火法生产线熔铸区生产工艺中的锯切车削工段提供延伸服务,功能为对铸锭进行刨铣和锯切等。锻件区将锭坯在自动调节温度的电阻炉内加热至锻造温度,然后在快锻机上锻造,经表面酸洗、加工等工序,得到所需规格和性能的自由锻件 | 实际建设情况:经调查,钽铸锭、铌铸锭、超导铌铸锭、熔炼钽、熔炼铌以及铸锭加工、锻件的生产过程中均未新增产品品种,所采用的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原辅材料、燃料与环评阶段保持一致,未发生变化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 火法生产线(熔铸区) ①压制成型工段废气颗粒物依托现有工程工段废气治理措施:经水膜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②烧结工段真空烧结碳还原降氧炉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经管道收集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现有的1根15m排气筒排放; ③新增电子熔炼束炉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经配套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现有的1根15m排气筒排放。 铝热生产线(熔炼区) ①铝热还原工段产生的颗粒物依托该工段现有废气治理措施:经集气罩收集,采用多管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现有1根15m排气筒排放。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经管道收集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现有的1根15m排气筒排放; ②电子熔炼束炉工段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现有电子熔炼束炉产生的废气依托现有工程治理措施。新增电子熔炼束炉配套油烟净化器,排气筒依托现有工程); ③铝热还原熔炼区配混料和破碎工段,采用袋式集尘箱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新工区 新工车间(承接熔铸区锯切车削工作)废气颗粒物采用配套收尘装置袋式集尘箱除尘后排放 废水: 快锻车间酸洗废水和废气治理设施排水经沉淀池(1座55m3)收集后,与新增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厂区****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处理厂处理 排放口: 铝热生产线(熔炼区)电子熔炼束炉工段处废气排气口为主要排放口,排放高度为15m;快锻车间酸洗工段处废气排放口为主要排放口,排放高度为15m。其余排放口均为一般排放口 噪声、土壤、地下水: 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隔声措施;分区防治措施,对于生产车间、沉淀池采取重点防渗措施,消防水池、循环水池采取一般防渗措施 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公司收集后统一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 火法生产线(熔铸区) ①压制成型工段颗粒物经收集后依托现有工程水浴除尘器+脉冲筒式除尘器处理后,经现有的1根15m高排气筒(DA090)排放; ②烧结工段真空烧结碳还原降氧炉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经管道收集后采用油烟净化器+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现有的1根15m高排气筒(DA115)排放; ③新增电子熔炼束炉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132)排放。 铝热生产线(熔炼区) ①铝热还原工段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的多管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的1根15m高排气筒(DA130)排放;铝热还原岗位反应器真空泵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经配套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131)排放; ②新增电子熔炼束炉工段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经配套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现有1根15m高排气筒(DA072)排放(现有电子熔炼束炉产生的废气依托现有工程治理措施。排气筒共用DA072); ③混料及破碎产生的粉尘经**的多管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的1根15m高排气筒(DA130)排放。 新工区 新工车间(承接熔铸区锯切车削工作)内砂轮机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的收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排放 废水: 快锻车间酸洗废水和废气治理设施排水经沉淀池(1座55m3)收集后,与新增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厂区****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处理厂处理 排放口: 未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查阅排污许可证,铝热生产线(熔炼区)电子熔炼束炉工段处废气排气口为主要排放口,排放高度为15m;快锻车间酸洗工段处废气排放口为主要排放口,排放高度为26m。其余排放口均为一般排放口 噪声、土壤及地下水: 噪声、土壤及地下水措施与环评一致 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分****公司**的1#~4#危废库,****公司委托石嘴****公司、**宁东清大****公司处置;酸包装桶依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2025)第4.2.2 b条,不属于固体废物,由******公司回收 |
| 废气:1、压制成型工段为现有工程,实际污染防治措施为水浴除尘器+脉冲筒式除尘器,属于污染防治措施强化; 2、烧结工段真空烧结碳还原降氧炉为现有工程,实际污染防治措施为油烟净化器+活性炭吸附,属于污染防治措施强化。 排放口: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增加,未降低; 3、酸包装桶依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2025)第4.2.2 b条,不属于固体废物,由******公司回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钽业公司已建立环境风险事故三级防范措施,****处理**设置有效容积为550m3的事故水池,用于处理事故发生时的废水 | 实际建设情况:依托现有工程有效容积为550m3的事故水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94 | 0.41 | 308.554 | 0 | 0 | 94.41 | 0.41 | |
| 4.22 | 0.03 | 27.7784 | 0 | 0 | 4.25 | 0.03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5.197 | 0.1264 | 7.448 | 0 | 0 | 5.323 | 0.126 | / |
| 2.1386 | 0.0843 | 0 | 0 | 0 | 2.223 | 0.084 | / |
| 1 | 车间沉淀池+****处理站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A级标准 | 车间沉淀池+****处理站 | 验收监测期间,全厂废水总排口处pH值为8.1~8.4,化学需氧量的日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8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的日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4.9mg/L,悬浮物的日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3mg/L,氨氮的日均排放浓度最大为5.29mg/L,总氮的日均排放浓度最大为55.3mg/L3,总磷的日均排放浓度最大为0.05mg/L,氟化物的日均排放浓度最大为7.73mg/L |
| 1 | 依托现有工程该工段废气治理措施水膜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 依托现有工程该工段废气治理措施水浴除尘器+脉冲筒式除尘器 | 火法生产线熔铸区压制成型工段DA090排气筒出口处低浓度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未检出,最大排放速率为0.00055kg/h | |
| 2 | 现有油烟净化器处理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 现有油烟净化器+活性炭吸附处理 | 碳还原降氧炉DA115排气筒出口处非甲烷总烃的最大排放浓度为4.4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68kg/h | |
| 3 | 新增的油烟净化器处理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 新增的油烟净化器处理 | 进口电子熔炼束炉DA132排气筒出口处非甲烷总烃的最大排放浓度为10.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68kg/h | |
| 4 | 依托该工段现有废气治理措施多管滤筒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 | **的多管滤筒除尘器 | 铝热生产线熔炼区铝热还原工段DA130排气筒出口处低浓度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35.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21kg/h | |
| 5 | 依托现有油烟净化器处理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 | **油烟净化器处理 | 铝热生产线熔炼区铝热还原工段DA131排气筒出口处非甲烷总烃的最大排放浓度为4.3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14kg/h | |
| 6 | **油烟净化器处理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 **油烟净化器处理 | 电子束炉生产装置DA072排气筒出口处非甲烷总烃的最大排放浓度为5.3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84kg/h | |
| 7 | 净化喷淋塔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 二级酸洗净化喷淋塔 | 快锻车间酸洗室DA129排气筒出口处氟化物的排放浓度未检出,最大排放速率为0.0003kg/h;硫酸雾的最大排放浓度为0.2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19kg/h |
| 1 | 低噪声设备,加装减震基座,采用柔性橡胶接头连接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 低噪声设备,加装减震基座,采用柔性橡胶接头连接 | 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在54~58dB(A),夜间噪声监测值在45~50dB(A) |
| 1 | 分区防治措施,对于生产车间、沉淀池采取重点防渗措施,消防水池、循环水池采取一般防渗措施 | 分区防治措施。生产车间地面采用抗渗混凝土硬化,并刷环氧树脂漆。危废库地面采用细石混凝土,其上铺2mm厚**度聚乙烯膜,膜上下做长丝无纺土工布保护 |
| 1 | 一般固体废物包括除尘灰、废包装物、熔炼废渣、废锯屑和车床机加边角料,除尘灰、废锯屑和车床机加边角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物、熔炼废渣集中收集暂存后均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包括废真空泵油和液压油(HW08)、废矿物油沾染物(HW08)、铝粉包装物(HW49)、化学品(酸包装桶、高锰酸钾包装瓶)废包装(HW49),采用密封容器包装暂存于厂区现有危险废物贮存库,最终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钽粉、氧化铌投料后产生的废包装物****公司外售综合利用。筒式除尘器收尘灰收集后送至湿法分厂生产工序综合利用。炉灰料收集后送至湿法分厂生产工序综合利用。多管滤筒除尘器收尘灰收集后返回生产工序综合利用。氧化铌铝废渣****公司外售。熔炼废渣****公司外售。锯屑、车削、机加工边角料分类收集后根据不同类别分别送至湿法分厂或者火法分厂生产工序综合利用。酸包装桶依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2025)第4.2.2 b条不属于固体废物,由******公司回收。废真空泵油、废液压油、废矿物油集中****公司**的2#危险废物暂存库内,定期委托石嘴****公司处置。废铝粉包装物集中****公司**的1#危险废物暂存库内,定期委托**宁东清大****公司处置。废高锰酸钾瓶集中****公司**的3#危险废物暂存库内,定期委托**宁东清大****公司处置。 |
| 1 | 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加强对风险物质的管理,规范员工的操作规程,对各项净化设施和风险防控措施进行管理和维护,设置应急事故池,保证事故状态下,废水不出厂,严格执行分区防渗,避免突发环境风险对地下水的影响 | 已建立环境风险事故三级防范措施,****处理**设置有效容积为550m3的事故水池,用于处理事故发生时的废水。储水构筑物已采取防渗、防腐、防冻、防洪、抗浮、抗震等措施。事故状态下全厂启动应急预案,停止生产,保证事故废水通过管网进入事故水池,事故水池的选址及有效容积设置都符合相关要求 |
| 火法生产线(熔铸区)依托现有生产车间及车间内的生产设备,在此基础上新增设备,并依托部分废气治理措施及排气筒。铝热生产线(熔炼区)依托现有生产车间及车间内生产设备,在此基础上新增设备,并依托部分废气治理措施及排气筒。依托现有分析检测实验楼。****处理站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火法生产线(熔铸区)依托现有生产车间及车间内的生产设备,在此基础上新增设备,并依托部分废气治理措施及排气筒。铝热生产线(熔炼区)依托现有生产车间及车间内生产设备,在此基础上新增设备,并依托部分废气治理措施及排气筒。依托现有分析检测实验楼。****处理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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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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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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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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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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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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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