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峰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国道丹阿公路逊克孙吴界至黑河段改扩建工程A1-3工区房建项目草籽、苗木、景观材料等采购项目竞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9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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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1.采购条件和采购方式

1.1采购条件

****国道丹阿公路****界至**段改扩建工程A1-3工区房建项目草籽、苗木、景观材料等采购项目,经****批准,资金来源企业自筹,现对该服务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价采购活动。

1.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2.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内容: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计划量

控制单价(元)

最高限价(元)

1

草籽


m2

488096

0.69

336,786.24

2

黑麦草


m2

23500

0.62

14,570.00

3

紫穗槐


m2

8610

1.38

11,882.08

4

紫穗槐


5875

0.42

2,467.50

5

早熟禾


m2

17700

0.73

12,921.00

6

小黑杨

胸径3cm,苗高1.5m,冠幅1.2m

17053

11

187,583.00

7

樟子松

胸地径8-10

6

220

1,320.00

8

色木槭

6-8

4

239

956.00

9

白桦

3-4

176

85

14,960.00

10

花楸

3

4

101

404.00

11

小叶丁香

苗高1.2m,冠幅1m

171

6.44

1,101.24

12

珍珠梅


25

13.8

345.00

13

黄刺玫


116

32

3,712.00

14

紫丁香

苗高1.5m,冠幅1.5m

30

5

150.00

15

榆叶梅


4

32

128.00

16

红瑞木篱


m2

422

55

23,210.00

17

小叶丁香篱


m2

97

55

5,335.00

18

紫花地丁


m2

127

32

4,064.00

19

金叶榆篱


m2

790

55

43,450.00

20

东北连翘

苗高1.5m,冠幅1m

121

7

847.00

21

景石


3

16560

49,680.00

22

混凝土

C30

m3

29.35

294

8,628.90

23

混凝土

C15

m3

1.96

211

413.56

24

钢筋

18

kg

3960.72

4.6

18,219.31

25

不锈钢管拉杆


kg

1150

5.52

6,348.00


采购预算

749,481.83


注:供应商报价不得等于或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否决竞价处理。

2、以上数量为计划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数量进行计量和结算。

3、最高限价包含货物价格、配件、运费、装卸费、税金及增值税附加(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费用。

2.2 项目编号:****

2.3 采购预算:749,481.83元(柒拾肆万玖仟肆佰捌拾壹元捌角叁分)人民币

2.4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内完成全部供货(每延期1天扣合同价0.1%,上限5%)

2.5 交货地点:**市**县、**区

2.6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符合2.1采购内容中规格型号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法人 ,并同时****管理部门登记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

注:(1)-(4)供应商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n/)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如供应商名称发生合法变更,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不受近三年时间限制。

(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或地方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公告发布之后的本企业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不受近三年时间限制。

(8)近三年(2023年6月1日~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日)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s://wenshu.****.cn/)网站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加急标书代写

(9)根据《****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com/)“供应商信息”诚信/失信行为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3.4其他要求: / 。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获取时间:2026年6月30日0时00分至2026年7月3日00时00分;

4.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已在“**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已注册并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的供应商直接在线点击“我要报名”,按要求操作完成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需在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点击“注册及CA管理”,按要求完成注册后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后方可开展全流程电子招采活动。CA数字证书可线上办理也可现场办理,现场办理地址:**省**市**大道245****公司2号楼),咨询电话详见门户网站下方。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CA数字证书费用,若出现任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CA数字证书费用的行为,涉及的所有供应****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电子标服务

采购服务平台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具备参加本项目的资格。

4.3采购文件工本费:不收取

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采购文件费用。若存在任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或供应商未下载采购文件且上传资格审查资料成功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同时,依据《****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此类行为被定性为采购活动中的串通投标或围标。涉及的供应商将****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5.竞价保证金

5.1竞价保证金:10,000元

5.2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3日8时30分加急标书代写

5.3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电汇

注:(1)潜在投****银行支付、****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用按时足额汇****银行账户。

(2)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自动生成,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

(3)为保证招标活动完成后及时退还保证金,汇款前,投标人应按提示填写准确的汇款方信息(包括汇出行账号、地址、联系方式等)。

(4)投标保证金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6.资格申请文件递交及审核:

6.1递交资格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7月3日8时30分;

6.2资格申请文件审核时间:2026年7月3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

6.3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在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资格申请文件电子版(PDF版)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6.4在供应商资格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供应商的付款识别号显示相同,或者有供应商未下载采购文件但成功上传了资格审查资料,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涉及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并将****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6.5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无竞价资格。

7.竞价安排

7.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7.2最高限价:749,481.83 元(柒拾肆万玖仟肆佰捌拾壹元捌角叁分)人民币;

7.3竞价时间:2026年7月3日10时00分至12时00分。

7.4报价方式:含税价。

8.确定成交供应商

8.1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报价为最终报价。

8.2本次竞价采购为锁价采购,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不变。

8.3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若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未通过履约能力和价格核查或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可以按电子竞价平台推荐的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9.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或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将会列入**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诚信管理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省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w.****.cn/)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hljygcg.****.com/)上同时发布,其他转载无效。

11.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介:同采购公告。

公告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名称及编号;

(2)采购内容;

(3)竞价开始时间、竞价结束时间;

(4)成交结果公告时间;

(5)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价格;

(6)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

(7)提出异议的时间、方式及条件要求;

(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9)其他应当载明的内容。

12.其他

12.1本项目通过采购服务平台实行全流程电子招采,注册、CA办理及操作等相关问题可通过“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查看相关内容,招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门户网站下方技术支持电话。

13.受理异议的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岗区哈西大街399号

邮 编:150000

联 系 人:曲女士

电 话:186****0434

14.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省交投****公司企管运营部

电 话:155****7191


附件一 供应商须知
1. 总则1.1 采购方式

本项目采用《****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操作规则指引》《****集团有限公司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竞价采购方式。

竞价采购方式,竞价采购是指采购人邀请3家及以上特定或不特定的合格供应商参与一次报价或多次竞价,并根据价格要素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竞争采购方式。

1.2采购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要求见竞价采购公告。

1.3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竞价采购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4 保密

参与竞价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竞价过程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5 语言文字

采购文件和竞价过程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6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2. 采购文件2.1 采购文件的组成

本采购文件包括:

(1)竞价采购公告;

(2)供应商须知(附件一);

(3)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二);

(4)采购需求(附件三);

(5)资格申请资料格式(附件四)。

采购人依照本须知规定,对采购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在竞价采购公告规定的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期前,通过采购服务平台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 采购人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或主动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以补充文件形式采购服务平台发布,同时通知所有已经提出资格申请的供应商。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在补充文件中通知供应商推迟竞价开始时间。

2.2.3 供应商收到补充文件后,应当通过采购服务平台确认已收到该补充文件。

2.2.4 除非确有必要,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须知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3. 供应商平台注册和操作3.1 供应商平台注册和操作

3.1.1 供应商须在采购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及办理CA数字证书。在进行注册前,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程。

3.1.2 供应商应按采购服务平台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经采购服务平台审核通过后,成为采购服务平台交易用户。

3.1.3本项目通过采购服务平台实行全流程电子招采,注册、CA办理及操作等相关问题可通过“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查看相关内容,招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门户网站下方技术支持电话。

4. 供应商资格申请和资格审查4.1资格申请

供应商应在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CA数字证书网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资格申请文件电子版(PDF版)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4.2资格审查

4.2.1竞价采购公告对供应商提出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应按规定提供资格申请资料。采购人负责组织对供应商的竞价资格进行审查。对部分资格要求复杂、审查难度大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可聘请专家进行资格审查。

4.2.2资格审查主要对资格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判断资格申请资料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资格申请资料是否实质性响应竞价要求。

4.2.3资格申请资料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或资格申请资料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供应商在资格申请截止时间前均可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补充的内容作为资格申请资料的组成部分。

4.2.4只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才可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无竞价资格。

4.2.5资格申请资料的组成

资格申请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1)竞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如有);

(4)资格证明材料;

(5)响应方案(如有);

(6)其他资料(如有)。

4.2.6资格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按竞价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满足采购人对供应商的各项资格要求。

5. 供应商报价5.1 报价要求5.1.1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根据竞价采购公告“竞价时间”要求报含税价。

5.1.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采购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

5.1.3报价的其他要求见竞价采购公告“其他”。

5.2报价有效期

5.2.1 除竞价采购公告“竞价安排”另有规定外,供应商的竞价报价有效期应为30日,从竞价采购公告的竞价开始时间计算。

5.2.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竞价报价有效期时,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竞价报价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的,应相应**其竞价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其报价;供应商拒绝**的,其报价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竞价保证金。

5.3 竞价保证金

5.3.1竞价采购公告“竞价保证金”规定递交竞价保证金的,供应商在竞价活动开始前,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和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递交竞价保证金。供应商不按要求递交竞价保证金的,将不得参与竞价活动。本项目竞价保证金的要求见竞价采购公告“竞价保证金”。

5.3.2 除竞价采购公告“竞价保证金”另有规定外,未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保证金,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保证金,采购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日内全额退还。

5.3.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竞价报价有效期内撤销报价;

(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竞价采购公告“竞价保证金”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竞价保证金的情形。

5.4 网络报价

5.4.1 供应商应以采购服务平台服务器时间为基准时间,按规定时间登录采购服务平台,按竞价采购公告“竞价安排”的规定进行报价。

(1)起始价:采购人设置的最高限价。

(2)报价梯度:供应商报价的单位降幅,即供应商有效报价的价幅度应是报价阶梯的整数倍。

5.4.2竞价开始后,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制定的竞价规则进行竞价。若进行多轮次连续报价。供应商电子竞价的首次报价不得高于竞价起始价,之后的报价不得高于之前的最低报价。

5.4.3采购服务平台自动拒绝竞价截止时间后的报价。设置自动延时竞价的,在竞价截止时间前的规定时限内,如果仍有供应商报价且新的报价低于当前最低价时,系统可自动**截止时间。

5.4.4竞价期间,采购服务平台向所有参加竞价的供应商实时反馈报价情况,并记录供应商所有网上报价过程。

5.4.5供应商网上报价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和采购服务平台联系。采购服务平台应及时给予协助。供应商因故障未能网络报价成功的,视为放弃参加竞价。供应商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损失,但不影响竞价采购项目的继续实施。

5.5 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的情形

参加网络电子竞价的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应当首先核实竞价采购文件和组织实施程序是否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实质性缺陷。根据不同的情形和原因,决定终止竞价采购。

6. 平台排名

6.1 排名方式

供应商报价结束后,采购服务平台自动计算各供应商排名。

6.2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采购服务平台根据报价情况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数量见竞价采购公告“确定成交供应商”。

7. 合同授予7.1候选成交供应商履约能力和价格核查

采购人可对候选成交供应商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验或组织现场考察,以确认候选成交供应商的生产经营、财务等实际状况与资格申请资料是否一致及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供应商履约能力的情况。采购人发现供应商的报价为异常低价,有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可要求候选成交供应商作澄清或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必要时,采购人可聘请专家对价格进行核查。履约能力和价格核查的结果将作为采购人选择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之一。

7.2 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若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可以按电子竞价平台推荐的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并对放弃成交资格(不可抗力情况除外)的供应商依据《****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认定及处理。7.3 发布成交公告

在竞价活动结束后的3日内,采购人应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的媒介上,公示成交结果。成交结果公告的信息应包括但不限于成交供应商的名称、最高限价、成交价格以及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等要素。

7.4 发出成交通知书

公示期结束后,在本须知第5.2款规定的竞价报价有效期内,采购人通过采购服务平台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7.5 履约保证金

竞价采购公告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按其规定的金额、形式、有效期限和递交时间向采购人递交履约保证金。除竞价采购公告或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采购合同金额的5%。

7.6 签订合同

7.7.1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报价、资格申请资料等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竞价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竞价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8特殊情形处理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异议、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等导致采购人变更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报价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进行公示、公告。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采购人应对失信供应商视其情节轻重及影响程度,依据《****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认定及处理。

8. 异议8.1 提出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采购服务平台提出对成交结果提出异议。并递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8.2 异议处理

采购人将针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经过核查,发现异议人对相关问题理解有误的,应做出解释;发现竞价结果确实有误或竞价过程存在不当行为的,应及时予以改正或补救。

9. 纪律要求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竞价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竞价采购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竞价采购活动。

9.3 对与竞价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竞价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其他应保密的情况。在竞价采购活动中,与竞价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竞价工作正常进行。

9.4对采购服务平台运营机构的纪律要求

采购服务平台运营机构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其他应保密的情况,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竞价采购活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采购代理服务费(如有代理)

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

费用标准或金额:

交费时间:

交费方式:

10.2异议函格式


异议函格式

一、异议供应商基本信息

异议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异议项目基本情况

异议项目的名称:

异议项目的编号: 包号(如有):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异议事项具体内容

异议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异议事项2

……

四、与异议事项相关的异议请求

请 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 期:

异议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异议时,应提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异议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异议的,异议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异议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异议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异议,异议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异议函的异议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异议函的异议请求应与异议事项相关。

6.异议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异议函应由本人签字;异议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附件二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以最终签订的合同条款及格式为准)

合同编号:

物资采购合同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甲方(买受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邮 编:

通讯地址:

邮 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纳税人身份: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乙方(出售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邮 编:

通讯地址:

邮 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纳税人身份: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以下简称“甲方”)和 (以下简称“乙方”)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事宜达成以下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品种、规格:

名称

品种

规格、型号

(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单位

数量

备注













合 计





2.质量标准,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其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按 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如项目建设单位有特殊要求的应符合其要求)。

(2)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附件略)。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 (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

(4)乙方应保证供应产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公差应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超出约定公差范围的产品货款不予结算,外观应无明显的瑕疵,货物的质量保证书、出厂合格证、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质量保证文件应随货同行。

(5)质量标准为: 。

(6)其他技术要求: 相关材质、公差范围、长度、尺寸及所含部件等要求应详细注明)。

第二条 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 。

以上数量为暂定量,具体结算数量以甲方验收合格并签认数量为准。

2.计量单位和方法: 。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按下面第 项执行。

(1)不允许出现损耗,以甲方现场接收数量为准。

(2)按固定标准,合理损耗控制在 %之内,超出部分按 扣除。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 。

4.乙方负责运输的,运输途中允许有 %的自然 量,交货数量允许有 %的正负尾差,结算时以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第三条 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1.产品包装应执行符合现行包装标准规定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以保证产品的存放和运输安全为前提,同时符合运输规定要求,对于易碎、易损坏或有特殊要求的货物,乙方应采取特殊的包装措施。

2.包装标准应符合该货物性能要求。因乙方原因,由于包装不当或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产品毁损、灭失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包装完整,产品数量短少或规格品种不符,经甲方核对后乙方应给予补足、更换。

4.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应尽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装标准是否国家或主管部门标准,自行约定包装标准应具体可行,包装材料由谁供应,包装费用由谁负担)。

5.包装、标志按标准 执行。

6.材料用 包装。

7.包装物回收按 项执行:

(1)不回收;

(2) 回收,工程结束 材料按 %回收,不足部分按 价格补偿。

第四条 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 (乙方按甲方进料通知按时、保质、保量送到指定的交货地点或根据具体情况准确约定交货时间、交货周期)。

2.交货地点: 。

3.交货方式按 项执行:

(1)车(船)板交货;

(2) 乙方负责卸至甲方指定地点;

(3)甲方自提;

(4)其他: 。

4.运输方式: 。(注明由谁负责代办运输)

5.相关费用承担按 项执行:

(1)车(船)板交货,卸车由 方负责,卸货费用由 方承担。

(2)乙方组织运输产品并负责卸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运输费用由 方承担。装车由 方负责, 装货费用由 方承担,卸车由 方负责,卸货费用由 方承担。

(3)甲方自提应由指定联系经办人现场签字验收,运输费用由 方承担。装车由 方负责, 装货费用由 方承担,卸车由 方负责,卸货费用由 方承担。

(4)其他:

6.产品交付甲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前毁损、灭失的风险由 方承担。

7.保险: (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8.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 。

第五条 验收

1.交验货物时,乙方应提供所到产品的相关质量证明文件,并保证上述质量证明文件与实际到货产品一致。

2.验收时间: ;

3.验收方法: ;(如采用抽样检验,应注明抽样标准或方法和比例)

(1)数量验收方式:(1) 理论计算验收;(2) 以双方共同认可的计重验收。

(2)数量验收:由甲乙双方按乙方提供的清单及质量证明文件对数量、外观、规格型号等进行核对及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出具产品验收签认单,此单据不作为判定质量的依据,双方各执一份。如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品种、型号、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通知乙方,甲方有权选择要求乙方限期换货或限期补齐货物等。

(3)质量验收:甲方按本合同约定质量标准进行抽样检验,甲方检验合格后出具验收合格单,作为双方结算的凭证,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抽样检验合格不能免除乙方对所供应产品承担的质量责任。若经检验不合格,乙方应在 日内无条件退货并更换合格产品。

4.验收标准: ;

5.验收和试验: ;

6.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应及时告知乙方,由此产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7.验收中如发生争议,由 检验机构按 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质量进行检验。如产品经验收质量不合格的,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产品经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8.甲方有权对任何批次进行破坏性抽检,抽检合格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合格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视为乙方根本违约。

第六条 价格与货款支付、结算、开具发票

1.单价:

2.合同标的及价格清单

该合同预计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合同总价款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价款、税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验收检测费用、运杂费、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以及验收合格前和保修期内发生的所有费用,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上述金额为含税价格。其中,预计不含税金额为 元,增值税率为 %,预计税款为 元。如因国家税制改革引发增值税税率变化,本合同应适用国家税制改革调整后的最新税率(以乙方开具本合同对应发票时的税率为准),合同原约定的不含税金额不因税率变化而改变。

品名

规格

型号

数量

(单位:)

不含税单价(元)

不含税价格

增值税率

增值税税额

价税合计(元)

















































































合同总价: 小写 大写

3.产品货款的结算:结算时乙方须提供与甲方付款额相等且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 (普通/专用)发票或****机关申请代开的增值税 (普通/专用)发票。具体结算数量以甲方实际收到产品数量为准,本合同中约定的数量仅为甲方预计数量,不作为乙方约束甲方的条件,甲方有权根据自己所需并实际收到且验收合格的数量进行结算。

4.产品货款的支付:

甲方支付乙方货款的前提条件是:建设单位对甲方已进行计量、工程价款已拨付到位,并且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了符合要求的货物及各种原始质量证明文件、技术资料及服务;特殊情况下,当建设单位未能及时支付甲方工程进度款时,甲方可延期支付货款,乙方应予理解。因本合同产生的甲方对乙方所负的债务,因各种原因导致的延期付款产生的利息乙方自愿放弃。

货款支付前乙方须提供与甲方付款额相等的增值税 (普通/专用)发票。乙方须确保其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不开具或开具不合格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乙方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货款的支付方式:按 项执行;

(1)每月 日为结算日,乙方按第六条第3款约定与甲方办理结算后 日内支付结算金额的 %,结算后 日内支付至结算金额的 %,剩余 %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甲方与建设单位约定的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期)届满后 日内,如乙方供应产品无质量问题,甲方不计利息将质保金支付乙方。所有货款已包括资金成本,合同约定付款期限内不再计算利息。

(2)在甲方收到全部产品并验收合格后,且收到真实合法有效且准确无误的增值税 (普通/专用)发票后 工作日之内支付全部货款。

(3)在甲方收到全部产品并验收合格后,且在乙方提供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有效的清单明细后,在甲方挂账后 个月内付款。

(4)

5.定金: 。

6.发票的开具: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开票要求后开具增值税扣税凭证,并须在开具增值税扣税凭证之日起10日内送达至甲方,甲方签收日期为送**期。乙方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合格的,应在接到甲方更换要求后7日内重新开具合格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并送达至甲方,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费用。不合格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开具发票种类错误;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发票上的信息错误;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等。

7.发票开具信息:

乙方发票开具重要信息如下,否则甲方可以拒收。

名称(甲方): ;

纳税人识别号(甲方): ;

注册地址(甲方): ;

电话(甲方): ;

开户银行(甲方): ;

银行账号(甲方): 。

8.乙方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 (普通/专用)发票的,应遵守如下条款:

(1)乙方提供增值税 (普通/专用)发票必须与甲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甲方指定联系经办人员签认,视为乙方未提供增值税 (普通/专用)发票,如发生增值税 (普通/专用)发票丢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2)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导致其提供的增值税 (普通/专用)发票未通过税务部门认证,造成甲方不能抵扣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3)如果甲方丢失增值税 (普通/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乙方应向甲方提供 (普通/专用)发票记账联****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 (普通/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4)如果获得开具的汇总 (普通/专用)发票,则乙方应提供其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第七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数量、规格和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产品后 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异议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约定部分产品的货款。如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品种、型号、质量、数量等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

第八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本合同的内容及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等保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该保密信息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保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本条款不因合同的不生效、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终止或者部分终止而失去对乙方的约束力。

第十条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的,交货日期顺延。

2.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接收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3.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4.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约定支付货款的,应按一年期LPR标准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

5.甲方依据本合同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利息三项总额最高上限为违约部分合同价款的%。本合同其他条款与本款约定不一致的,以本款约定为准。

6.其它约定: 。

第十一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预计总价款的 %作为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所交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后 日内进行更换,因此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按本条第1款约定承担逾期违约责任;乙方拒不更换或更换后仍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预计总价款 %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乙方保证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合法权利,如因乙方提供的货物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预计总价款 %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4.乙方不得擅自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预计总价款 %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所得收益归甲方所有,且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预计总价款 %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预计总价款 %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预计总价款 %的违约金。如经甲方催告后3日内拒不改正或改正后仍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预计总价款 %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8.乙方基于本合同约定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补足。

本合同所约定的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直接损失、间接损失。

9.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为向乙方主张权利而支付的调查取证费、公证费、评估费、审计费、诉讼费、仲裁费、保全担保费或保全担保保险费、律师代理费、咨询费、执行费、差旅费以及向第三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行政机关作出的罚金、为追索权利而支出的律师费、保全费、鉴定费等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0.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需要向甲方支付的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损失赔偿费用、违约金等),甲方均有权在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时予以先行扣除。

11.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当自收到甲方解除通知之日起 日内,将基于本合同所取得的全部款项全额退还甲方。

第十二条 售后服务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为全新合格产品,并应同时提供所供产品说明、出厂检验合格证、产品清单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2.本合同产品质保期为 个月,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产品在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乙方应在24小时之内提供免费上门维修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上门检测故障原因、上门维修产品、免费更换故障零件等;质保期内,若因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提供免费技术服务;确保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之内赶到并维修,如因维修影响甲**常使用的,乙方应免费提供同等产品供甲方使用;如因维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在质保期内,如产品已维修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或仍出现质量问题等状况,甲方有权选择无条件退货,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售后服务或者所提供的售后服务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提供维修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定义

“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合同双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事件。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瘟疫、检疫、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它任何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者无法控制的客观情况。

2.不可抗力的后果

(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项下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义务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间内自动中止,并且其履行期限应自动**,**期间为中止的期间,该方无须为此承担违约责任。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政府部门或公证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还应尽一切合理努力使损失降低至最低限度。

(3)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寻求公正解决方案,并且要尽一切合理努力使损失降低至最低限度。双方应按照不可抗力事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或终止合同。如果不可抗力的影响持续超过 天(含本数)的,任何一方均可以书面方式提出终止合同。

第十四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以书面形式按照本条第2款约定的地址送达,****人民法院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执行程序等诉讼程序以及仲裁程序。

2.合同执行中的联系方式

(1)甲方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

指定联系经办人: 手机或固定电话: ;

传真电话: 电子邮件: 。

(2)乙方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

指定联系经办人: 手机或固定电话: ;

传真电话: 电子邮件: 。

3.双方任何一方的名称、住所、税务登记、账户等重要信息变更,应提前1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如一方未按照要求履行告知义务致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 由未通知方承担赔偿责任。

4.如果因接受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方相关信息变更未及时通知、无人签收或拒收、电子邮箱地址不存在或者邮箱已满或者设置拒收等)导致通知发送失败,则发送方按照上述地址以寄送方式送达的书面文件,寄送后第3个工作日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书面文件,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作为通知送达时间。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应受中华人民**国法律管辖并根据其作出解释。

2.因本合同引起、产生与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解决,任何一方有权依法向甲方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在本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时终止。

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签约地点:

(以下无正文)

甲方(名称):

(公章)


乙方(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间: 年 月 日

附件1乙方营业执照

附件2乙方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附件3乙方法人身份证

附件三 采购需求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计划量

控制单价(元)

最高限价(元)

1

草籽


m2

488096

0.69

336,786.24

2

黑麦草


m2

23500

0.62

14,570.00

3

紫穗槐


m2

8610

1.38

11,882.08

4

紫穗槐


5875

0.42

2,467.50

5

早熟禾


m2

17700

0.73

12,921.00

6

小黑杨

胸径3cm,苗高1.5m,冠幅1.2m

17053

11

187,583.00

7

樟子松

胸地径8-10

6

220

1,320.00

8

色木槭

6-8

4

239

956.00

9

白桦

3-4

176

85

14,960.00

10

花楸

3

4

101

404.00

11

小叶丁香

苗高1.2m,冠幅1m

171

6.44

1,101.24

12

珍珠梅


25

13.8

345.00

13

黄刺玫


116

32

3,712.00

14

紫丁香

苗高1.5m,冠幅1.5m

30

5

150.00

15

榆叶梅


4

32

128.00

16

红瑞木篱


m2

422

55

23,210.00

17

小叶丁香篱


m2

97

55

5,335.00

18

紫花地丁


m2

127

32

4,064.00

19

金叶榆篱


m2

790

55

43,450.00

20

东北连翘

苗高1.5m,冠幅1m

121

7

847.00

21

景石


3

16560

49,680.00

22

混凝土

C30

m3

29.35

294

8,628.90

23

混凝土

C15

m3

1.96

211

413.56

24

钢筋

18

kg

3960.72

4.6

18,219.31

25

不锈钢管拉杆


kg

1150

5.52

6,348.00


采购预算

749,481.83


注:供应商报价不得等于或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否决竞价处理。

2、以上数量为计划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数量进行计量和结算。

3、最高限价包含货物价格、配件、运费、装卸费、税金及增值税附加(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费用。


附件四 资格申请文件格式


****国道丹阿公路****界至**段改扩建工程A1-3工区房建项目草籽、苗木、景观材料等采购项目

资格申请文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目录

一、竞价函

二、竞价保证金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四、资格证明材料

五、响应方案

六、其他资料


一、竞价函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 (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按照我方最终报价提供竞价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的资格申请资料包括下列内容:

(1)竞价函;

(2)授权委托书(如有);

(3)资格证明材料;

(4)响应方案(如有);

……

3.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竞价报价有效期内不撤销报价。

4. 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

(1)我方完全响应采购人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偏离;

(2)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响应你方合同条款;

(3)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4)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

(5)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资格申请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竞价采购公告中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亲笔签字或电子签章)

地 址:

电子邮箱:

电 话:

年 月 日


二、竞价保证金

供应商应在此提供下列资料:

1. ****银行支付、****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提供汇款凭证的彩色复印件或扫描件;

2. ****银行名称或账号发生变更,应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或电子签章)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

供应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竞价采购项目资格申请文件、报价、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 竞价采购项目签订采购合同之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

代理人身份证正面

代理人身份证背面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亲笔签字或电子签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亲笔签字或电子签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四、资格证明材料

资格证明材料的编制说明

供应商应根据竞价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资质证明材料、财务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信誉证明材料、人员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应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1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法人 ,并同时****管理部门登记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1.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

注:(1)-(4)供应商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n/)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如供应商名称发生合法变更,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com/)“供应商信息”诚信/失信行为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不受近三年时间限制。

(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或地方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公告发布之后的本企业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不受近三年时间限制。

(8)近三年(2023年6月1日~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日)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s://wenshu.****.cn/)网站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9)根据《****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com/)“供应商信息”诚信/失信行为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10)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11)其他要求: 付款前需提供与合同明细相同的机械明细发票 。

五、响应方案

(如有)


六、其他资料

供应商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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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峰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国道丹阿公路逊克孙吴界至黑河段改扩建工程A1-3工区房建项目草籽、苗木、景观材料等采购项目竞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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