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分别于2025年6月30****集团(嘉****公司、富通(******公司、******公司重整,于2025年8月1日裁定受理**富通****公司重整。浙****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于2025年12月10日裁定受理****重整案。前述重整案均指定同一家机构担任管理人。
为最大限度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实现重整资产价值最大化,现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拟合并重整范围内部分光通信板块资产,海缆板块资产进行意向投资人的预招募。
特别说明:本次招募系为后续可能纳入合并重整程序(包括实体合并、****公司而进行的预招募,旨在提前确定意向投资人,提高重整程序效率。如本次招募到****公司后续依法纳入合并重整程序的,管理人将不再就本次预招募资产范围另行招募投资人。
一、主要资产概况
(一)光通信板块
本次富通光通信业务板块预招募****基地、**基地、**基地、**基地。其中,**基地的部分资产此前已招募到意向投资人,该部分资产不在本次预招募范围内,具体以管理人披露为准。
1.**基地
本次预招募****基地资产。
第一处坐落于****科技城,土地面积84,908.60平方米(其中62,418.00平方米系租赁),建筑面积59,015.27平方米(其中58,845.41平方米系租赁使用),主要生产光纤预制棒、光纤光缆。
第二处坐落于**市**区富春街道,土地面积59,333.00平方米,建筑面积19,825.20平方米,主要生产光纤预制棒、光纤。纳入拟合并重整范围的主体持有该资产49%的股权。
2.**基地
本****基地两项资产,均坐落于**省**县西塘镇开源大道999号。
第一项为土地面积42,333.80平方米,建筑面积39,912.19****基地,主要生产光纤预制棒、光纤。该资产分属于两家主体,纳入拟合并重整范围的主体分别持有该两家主体51%、49%的股权。
****基地尚未投建/投入使用的521.97亩的土地及288,968.36平方米空置厂房、宿舍楼等,该等资产可用于后续产能扩建。
特别说明:****基地的部分资产、产能不在此前已招募投资人的资产收购范围内。
3.**基地
本****基地资产为坐落于成****基地,土地面积147,361.14平方米,建筑面积63,907.47平方米,主要生产芯棒、预制棒。
4.**基地
本次预招募****基地资产。
第一处坐落于**市西****开发区,土地面积51,609.70平方米,建筑面积29,877.02平方米,主要生产特种光缆、大芯数骨架缆。
第二处坐落于天****科技园,土地面积约26,401.20平方米,建筑面积14,947.04平方米,主要生产光纤预制棒。纳入拟合并重整范围的主体持有该资产49%的股权。
(二)海缆板块
本次海缆板块预招募资产范围包括****公司名下的资产。
****经济开发区新港工业区,该公司名下拥有土地面积约145,490.36平方米,厂房、VCV立塔等建筑物面积总计约77,170.64平方米(尚未办证,部分未完工),海域使用权面积约7.9747公顷,已取得232米稀缺深水岸线许可,拟建3万吨级码头,可满足万吨级专用缆船直航靠泊与装运要求。
第****经济开发区新港工业区,紧邻第一处资产,该公司名下拥有土地面积约170704.14平方米,研发中心、门卫室等有证建筑物面积总计约18809.25平方米,无证建筑约1704平方米。主要生产光电复合缆及海光缆。
特别说明:因部分土地、房屋后续存在分割、办证事宜,以上土地、建筑面积的数据仅供参考,最终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测绘数据/产权证证载面积为准。
二、意向投资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照境内外相关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意向投资人财务状态良好,具备雄厚的资金实力,投资资金来源确定且保证合法合规。
(三)管理人根据重整案件实际情况认为应当符合的其他合理条件。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材料
参与本次预招募的意向方需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意向投资人报名表(见附件)。
2.意向投资人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近三年资产负债情况、经营管理能力、自身优势、所处行业简介及意向投资人行业地位介绍、对本次预招募资产的未来发展规划等信息;如为联合投资人参与报名的,还应介绍各自的角色分工(确定牵头人)、权利义务、出资比例及责任承担方式等。
3.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意向投资人为法人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4.授权文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如近三年审计报告、银行授信证明、自有资金证明等。
意向投资人为法人的,上述报名材料需加盖意向投资人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以上报名材料均可参见本招募公告后附的文件模板。
(二)预招募报名的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意向投资人应在2026年7月13日16:00之前(以下简称“报名截止时间”)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以邮寄或现场交付方式提交给管理人,同时发送上述材料用印版扫描件至管理人邮箱。管理人有权根据案件各项事宜推进情况调整报名期限。标书代写
特别提示:提交报名材料时,需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向管理人指定账户足额缴纳保证金¥50,000,000.00(大写:人民币伍仟万元)。未按时足额缴纳的,视为报名无效。标书代写
联系地址:**市**区富春街道金秋大道1-8号南门
联系人:汪律师(137****8674)、吴律师(153****1830)
电子邮箱:****@celg.cn
(三)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募涉及的保证金应缴入以下管理人账户:
户 名:**富通****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公司****支行
账 号:811********03214329
特别提示:汇款时请务必注明“重整投资人保证金”。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资格审查
管理人在收到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保证金后,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及意向投资人是否符合招募条件等进行审查。
经审查符合招募条件且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管理人有权要求意向投资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逾期未补正或补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二)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的报名材料通过审查后,管理人将通知意向投资人,并根据实际情况开放尽职调查资料。意向投资人签订《保密协议》后,意向投资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相关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均由其自行承担。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开展反向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应予全面配合。
(三)提交重整投资报价
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应在2026年7月20日 16:00之前向管理人提交密封的书面《重整投资报价书》(一式伍份)。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放弃参与本次重整投资人的招募程序。
特别说明:本案系采取“假马竞标”模式开展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工作。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已有意向投资人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框架协议》,作为“准重整投资人”(即“假马投资人”)参与对拟合并重整范围内部分光通信板块资产,海缆板块等资产的重整投资。本次招募的意向投资人,纳入其参与重整重组的重整资产和/或其他财产范围需与假马投资人提报方案保持一致,核心收购条件、付款条件等不弱于假马投资人提报方案,且报价不得低于“假马投资人”提报的底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意向投资人正式提交报名材料并通过资格审查、且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后,管理人将向其披露假马投资人投资方案的具体标准及兜底报价。
(四)遴选及确定重整投资人
有1名以上意向投资人报名成功且报价有效的,管理人将启动重整投资人遴选程序。具体遴选时间及相关安排以管理人后续通知为准。
如无适格主体报名或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未按要求提交有效的《重整投资报价书》或所提交报价均属无效报价的,假马投资人将直接被确认为正式重整投资人。
如最终确定的重整投资人为非假马投资人的,应在收到《重整投资人资格确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此前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重整投资人在签订协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补足。
(五)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
1.下列条件成就时,管理人将无息退还保证金:
(1)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后,经管理人资格审核不通过,报名不成功的;
(2)成功报名的意向投资人未提交《重整投资报价书》或报价无效的;
(3)经遴选,意向投资人未中选的。
2.意向投资人出现下列情形的,管理人将没收其保证金,取消其意向投资人资格并保留责任追究权利:
(1)被确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后声明放弃重整投资人资格或在限期内未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
(2)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后,无故退出或不履行《重整投资协议》义务的;
(3)意向投资人发生违反保密协议义务的行为的;
(4)意向投资人存在弄虚作假、故意围价、串价、恶意扰乱投资人招募程序的。
五、风险提示
1.富通光通信板块内具有通信运营商招投标资质的主体不在本次预招募资产范围内。
2.纳入本次预招募范围的4****基地目前均未实现全面复工复产,意向投资人后续可能需要进一步投入资金用于设备购置、维修、更新、技术升级改造等。同时,本次预招募范围的4****基地存在专利技术与其他主体共同持有共同使用的情况。
3.****公司尚未建设完成,不具备生产条件,意向投资人需要为此进一步投入资金用于项目建设,使其具备生产运营条件并实现良性运营。
六、其他事项
1.本次预招募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本预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
2.本公告并不代替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时,除参考预招募公告外,应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人士进行尽职调查或出具投资意见,并自行对尽职调查的结果负责,相关投资风险需自行承担。
3.本预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只作参考资料使用。意向投资人在尽调过程中获取的相关资料和数据,管理人不对相应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等予以承诺和保证,不对本公告内容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应独立判断并独立行使投资决策权,自担风险。
4.本预招募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由管理人编制发布,解释权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本案进展和需要,变更预招募事项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并通过补充公告等形式予以明确,关于投资人的确定方式由管理人依法制定,参与预招募的意向投资人须无条件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进程。如有变化,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结合后续确定的投资人招募方式,管理人可以视情况组织意向投资人直接谈判,并视情况继续、中止(乃至终止)预招募程序。
特此公告
**富通****公司等四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富通****公司等公司重整案与****重整案投资人预招募公告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