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对****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标段1、标段2、标段3及标段4)作出补充澄清。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标办法”-“9.经营服务团队”中“拟派项目经营项目负责人”评审依据中第④项变更为:
④高校食堂管理经验的工作证明材料为载明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信息的服务合同;
注:若合同未载明拟投入本项目上述人员信息的,须一并提供加盖合同****管理部门章)的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含上述人员信息)的相关证明材料。
2、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标办法”-“9.经营服务团队”中“拟派项目食品安全总监”评审依据中第⑤项变更为:
⑤高校食堂管理经验的工作证明材料为载明拟投入本项目食品安全总监信息的服务合同;
注:若合同未载明拟投入本项目上述人员信息的,须一并提供加盖合同****管理部门章)的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含上述人员信息)的相关证明材料。
3、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标办法”-“9.经营服务团队”中“拟派项目食品安全员”评审依据中第⑤项变更为:
⑤高校食堂管理经验的工作证明材料为载明拟投入本项目食品安全员信息的服务合同;
注:若合同未载明拟投入本项目上述人员信息的,须一并提供加盖合同****管理部门章)的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含上述人员信息)的相关证明材料。
4、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标办法”-“9.经营服务团队”中“4-7项评审依据”变更为:
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上述人员的下列证明材料,对应证明材料原件开标现场核查,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标书代写
①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②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
③上述4-7项人员的职业技能资格证明材料;
④开标前连续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标书代写
5、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标办法”-“10.企业实力”中第“2”款业绩要求评审依据中第②项变更为:
②出具有标明食堂经营面积的业绩合同复印件;
注:若合同未载明面积须一并提供加盖合同****管理部门章)的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含承包面积)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地址:**省**市**区客家大道156号
联系人:郭老师、朱老师
联系电话:0797-****707、0797-****619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详细地址:****政府大院北二路92号(咨询大厦)/**市章江新区**路6****中心5#楼三层
邮 编:330046
联 系 人:刘莹婷、杨嘉
电 话:0797-****887
电子函件:****@jxbidding.com
3、****交易所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万先生、胡女士
联系电话:0791-****6621,0791-****1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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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