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名称 | ******公司45.876%股权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06-29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8-03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信息发布,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或转让方书面通知信息发布终结。 | ||
| 标的 概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公司 | ||||||||||||||||||||||||||||||||||||||||||||||||||||||||||||
| 注册地(住所) | **市**区振华路199号**环****中心101室(551号) |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杨漾 | ||||||||||||||||||||||||||||||||||||||||||||||||||||||||||||
| 成立时间 | 2017/12/08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13841.6666万元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0111MA4PA1696P | 所属行业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
| 经营范围 | 智能装备制造、销售;机器人开发;工业自动化设备的销售;工业自动化设备研发;智慧城市设计;信息系统工程规划;工程机械、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机器人、立体(高架)仓库存储系统及搬运设备的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职工人数 | 239人 |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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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部决议 | -- | ||||||||||||||||||||||||||||||||||||||||||||||||||||||||||||||
|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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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承诺 | 我方拟将持有的******公司45.876%股权公开转让,并按本公告内容****交易所有限公司(简称“**联交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股权转让信息、组织实施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股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股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股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股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 3、我方所提交的《股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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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否 |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 ****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 | |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 | |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支付交易价款后,还需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鉴证复核,取得鉴证复核通知书后产权交易合同方能生效,并办理后续产权交割相关手续;若自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收到鉴证复核相关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未出具鉴证复核通知书,则视为未通过鉴证复核,本项目自动终结,产权交易合同自动解除,受让方已缴纳的所有款项,由**联交所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至此,转让方、受让方、**联交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均无需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2、本次股权转让,国家制造业转型****公司(转让方二)还需取得相关机构批准或同意。本项目公告期内,在转让方二未取得相关机构批准或同意之前,**联交所不接受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缴纳交易保证金等报名手续。公告期满,如转让方二未取得相关机构批准或同意且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的,则不变更挂牌条件,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信息发布,直至转让方二取得相关机构批准或同意并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或转让方书面通知信息发布终结。 3、行使优先受让权的股东须于挂牌截止日17:30前填写《受让申请书》向**联交所提出意向申请,并按要求及时将交易保证金汇入**联交所指定帐户。4、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不放弃优先受让权的其他股东的行权方式为:普通竞买人首先进行一次报价,报价过程中,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无须参与报价,但必须到场,普通竞买人报价结束后,其最高报价即为其他股东竞买人的行权价格。 5、其他信息详见湘宝荃审字﹝2026﹞第010号、湘亚审字﹝2025﹞第390号审计报告,**亚超评报字(2026)第A004号资产评估报告(审计、评估报告置于**联交所备查)。 |
| 交易 条件 |
转让底价 | 人民币33147万元(其中,转让方一持有36.8453%股权,对应的转让底价为人民币26622万元;转让方二持有9.0307%股权,对应的转让底价为人民币6525万元。)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付款(即交易价款的30%)一次性汇入**联交所结算专户,受让方报名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抵作部分首付款,剩余70%交易价款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汇入**联交所结算专户。受让方须就上述剩余70%交易价款向转让方提供其认可的合法有效、不可撤销、****银行****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银行、**银行),且在支付上述剩余70%交易价款时,须按不低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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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交割 | --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人民币33147万元报价。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000万元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2、意向受让方需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如因受让方原因导致交易双方未按时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每逾期一日,则按交易价款数额的万分之五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自应当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逾期30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受让方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3、如受让方逾期支付首付款,每逾期一日,则按未付首付款数额的万分之五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4、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未按公告要求****银行保函的,则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000万元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5、自评估基准日2025年6月30日起至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止,标的企业期间损益由受让方按受让的股权比例享有或承担。 6、本次产权****集团有限公司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受让方及其子企业与关联单位均不得****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集团有限公司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7、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股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交易所仅就转让方委托发布的《股权转让公告》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 交易 指南 |
竞价须知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 现场展示 | 挂牌截止日17:30前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30前 |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30前向**联交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E交易网(www.****.com)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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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请意向受让方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30前向**联交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于挂牌截止日17:30前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000万元汇入**联交所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交易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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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以**联交所通知为准。 | 增价幅度 |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 | -- | ||
| 服务费 | -- | ||||
|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 -- |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毛经理188****8625(包括报名程序办理、竞价系统使用咨询等) |
| 项目经办人 | 徐经理189****2350 | |
| 咨询时间 | 挂牌期满日下午17:30前(节假日除外) | |
| 单位地址 | **省**市**区茶子山路112****中心B座13A楼 | |
|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