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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厅等11部门印发的《****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17〕37号)、****教育局《关于印发〈****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益教联〔2020〕11号)、《****教育局关于印发〈****小学生参加研学旅行、劳动教育等社会实践活动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益教通〔2023〕11号)、**县《关于印发〈****小学研学旅行、****基地建设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桃教联〔2023〕9号)等文件精神,由**县遇见美****公司申请,****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局、****建设局、****运输局、****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管理局、****管理局、中国共****县委员会、****中心等11部门评定审核,同意**县遇见美****公司基地为“****小学****基地”。
基地试运行一年,试运行期间如出现重**全责任事故、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家长投诉超过5例(经相关部门认定属实)或满意率在80%以下等情形者,****基地资格。试运行期满后,基地实行年审制,每年开展一次实地评估。
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采用实名制并以书面形式向****反映。联系电话:0737-****628,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6月29日至202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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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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