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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
| **** |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新区锦城大道539号1栋1单元16层1601、1602、1603、1604-2、1605-2(自编号) | 716,838.84元 | 合计(总价):716838.84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 C****0000 | C****0000 物业管理服务 | ****物业管理服务 | 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577号中国-欧洲中心写字楼13 层1301号,共计3144.03平方米 | 1.****园区建筑物共用部位的维护 和管理。 2.****园区及楼内共用设施、设备 的运行、保养、维护及采购方报修处理,提供 法定工作日9:00-17:30共用设备、设施的管 理服务;(因字数限制,其余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1.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准确, 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 全。 2.设施设备运行正常,标志齐全、规范, 责任人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 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因字数限制,其余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
姜丹(采购人代表)、刘砥柱、李金桂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无。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一、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编号510********200052341;预算品目:物业管理服务。 二、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2648。 地址:**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 邮编:610041。三、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对结果有异议,****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咨询电话:028-****8124。四、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本项目物业服务内容是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577号中国-欧洲中心写字楼的一部分,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三十三条及《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特推荐****提供本项目物业服务。
名称:****
地址:**市**区光华大道三段1588号
联系方式:028-****9917
名称:****
地址:**省**市**区**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中心7号楼
联系方式:028-****8124
项目联系人:黄琴
电话:028-****8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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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