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2026-2027年度草籽和花籽采购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6月2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26-2027年度草籽和花籽采购项目答疑公告
“****2026-2027年度草籽和花籽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答疑公告如下:
1.问:询比文件第一章询比公告二、投标人资格第2项“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是否要求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效区域必须包含**区域内若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效区域不在**区域内,是否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答: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不是必须包含**区域内,响应文件中提供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即可;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区域不在**区域内,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标书代写
2.问:询比文件第三章招标需求一、招标需求前附表第1项“付付款方式”中要求“中标人须按照一般计税方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或自产自销免税发票,如未按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实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低于合同中约定税率的,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支付无法抵扣的部分税款金额”,若中标人提供流通环节免税普通发票作为结算票据,该情形不属于“实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低于合同中约定税率”,是否无需承担无法抵扣部分的税款补偿责任
答:本项目第三章招标需求三、货物需求“****2026-2027年度草籽和花籽采购清单”中的控制单价已包含税率为9%的增值税税费,为保障项目成本核算合规性及评标工作公平合理性,本项目中标人开票方式、税费抵扣及违约责任严格按照以下约定执行:标书代写
(1)合规开票要求:中标人可选择以下两种合规开票方式:一是按照一般计税方法开具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二是开具自产自销免税发票。
(2)进项税额抵扣规则:招标人仅对中标人开具的自产自销免税发票,按9%的税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中标人开具的批发、零售、流通环节免税普通发票,不适用进项税额抵扣政策,招标人无法进行税费抵扣。
(3)若中标人出现以下任一违约情形,须全额向招标人赔付招标人无法抵扣的对应税款金额,弥补招标人税费损失:a.未按约定开具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b.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实际税率低于9%;c.提供批发、零售、流通环节免税普通发票等不符合抵扣要求的票据,导致招标人无法抵扣进项税额的。
注:此公告视同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询比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
地址:****花园大道以南**路以东**卓**文华园一期2号楼
联系人:汪工
电话:0551-****8816
招标代理:****
地址:****花园大道与**路**以南**卓**文华园一期7号楼
项目负责人:陶欣
联系方式:0551-****0394、****0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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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29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