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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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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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的92辆报废机动车转让项目
2026-06-29
项目名称:****持有的92辆报废机动车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国资监测编号: GR2026GZ****205
转让底价: 218.2845万元
信息披露日期:2026-06-29 至 2026-07-10
| 资产标的基本信息 |
| 数据编号 |
ZZB-01744 |
| 项目名称 |
****持有的92辆报废机动车转让项目 |
| 项目编号 |
202****303444 |
转让底价 |
218.284500
万元总价挂牌/
|
| 公告起始日期 |
2026-06-29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6-07-10 |
| 公告周期 |
10个工作日 |
公布媒体名称 |
****官网、**省公共**交易云网站 |
| 标的所在地 |
**省**市 |
标的类别 |
交通运输工具 |
| 资产描述 |
92辆报废机动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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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网上报名 |
是 |
| 子标的信息 |
| 本表数据编号 |
监测编号 |
标的名称 |
预估数量(吨) |
单位 |
挂牌价格(万元) |
评估总价(元) |
挂牌单价(元/吨) |
账面净值(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处置单位 |
房产面积(㎡) |
资产类型 |
业务状态 |
撤牌或摘牌时间 |
挂牌开始日期 |
挂牌结束日期 |
延牌执行日期 |
是否摘牌 |
异常状态 |
|
|
1
| 一、简况 |
| 项目名称: |
****持有的92辆报废机动车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202****303444 |
|
ZRF-03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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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本情况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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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地址): |
|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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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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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类型: |
国****公司(企业) |
| 企业类型: |
****公司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是否联合转让: |
否 |
| 内部决策情况: |
|
1
| 信息监管 |
| 项目名称 |
****持有的92辆报废机动车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202****303444 |
| 数据编号 |
XXJG-03127 |
机构属地市编码 |
|
| 关联转让方编号 |
ZRF-03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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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资监管类型 |
地方 |
| 资产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资委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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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择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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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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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机构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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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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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议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市****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届第5次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
| 批准文号 |
筑交运纪【2026】7号 |
| 批准日期 |
2026-04-10 |
|
|
1
| 二、标的简况 |
| 项目编号: |
202****303444 |
项目名称: |
****持有的92辆报废机动车转让项目 |
|
| 数据编号 |
PGXX-0278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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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正行房****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市****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6-06-24 |
| 评估基准日: |
2026-04-30 |
| 账面净值(万元) |
账面原值(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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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评估值: |
218.284500万元 |
| 标的单价评估值: |
万元 |
1
| 披露信息表 |
| 数据编号 |
PLXXB-02998 |
| 项目编号 |
202****303444 |
项目名称 |
****持有的92辆报废机动车转让项目 |
| 资产额度: |
0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处置报废车辆及全部附属设备均按现状整体交付。转让方提供的车辆说明、基础资料等所有文件,仅作为参考信息,不构成对车辆品质、零部件完整性、实际数量的任何质量承诺与担保,亦不作为界定车辆现状、划分双方权责的法律依据。 2、意向受让方基本资质条件 A、营业执照(依法在中国境内出资注册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质的报废车辆回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B、****商务厅颁发《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C、车载气瓶为压力容器,自身具备处置资质,或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须提供压力容器处置资质文件 / 受托单位委托书及资质文件 D、承诺函:意向受让方需按照挂网模板出具承诺函 E、现场踏勘确认表 特别提示:本项目严禁挂靠、借用其他回收企业资质参与投标。 3、现场踏勘报名要求 意向方须在报名前自行前往现场踏勘车辆,具体要求如下: A、踏勘前咨询:如需咨询标的相关信息,应在报名截止前 3日 以书面形式告知转让方。踏勘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39****0392 B、踏勘现场需提交的加盖公章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第2条。 C、踏勘效力:完成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表》后方可报名竞标。踏勘后即视为受让方已完全知晓车辆全部缺陷(包括但不限于零部件缺失、车体破损等),中标后不得就车辆现状提出异议,也不得向转让方主张任何权利。 4、款项支付与履约担保 A、价款支付:签订协议后 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将转让价款支****交易所指定账户。 B、税费支付:本次转让车辆所产生的全部税费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应于《报废机动车回收协议书》生效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将协议项下税费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转让方在收到款项后,向受让方开具电子发票(普通发票),税率为转让价款的 3%。 履约担保金及税费收款账户信息 开户名:**** 账 号:520********050000584 开户行:****银行****公司**河滨支行 C、履约保证金:签约前须向转让方缴纳22万元履约担保金。受让方完整交付全部报废手续之日起30日后,保证金予以无息退还。 5、报废车辆处置相关要求 A、合同签订、车辆转运及证照办理时限要求 a. 合同签订时限:受让方需在《成交结果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正式《报废机动车回收协议书》。 b. 车辆离场时限:自《报废机动车回收协议书》签订之日起7日内,受让方须将全部报废车辆转运离场,****停车场地,统一运送至自身拆解场地。 c. 证照办结及移交时限:车辆完成移交后30日内,受让方须全额办结车辆回收证明、机动车报废注销手续、气瓶报废处理书面证明等全部合规资料,并将全套完整资料原件移交至转让方。 B、车辆转运、装卸及安全权责要求 a. 提货方式:本次报废车辆全部由受让方自行上门提货,受让方需按照转让方统一安排,自行配备运输车辆、装卸作业人员,前往指定停放地点完成车辆转移工作。 b. 权责与费用划分:车辆转移全过程的装卸作业、现场施工安全、场地现场清理等全部工作,均由受让方全权负责;转运、装卸、现场清理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仅负责对车辆转移结果进行验收核对。 c. 拖运及解体安全责任:受让方需为本次报废车辆提供免费拖车服务,承担车辆拖运、整车拆解全过程的所有安全风险及安全责任,若发生安全事故,全部损失与法律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C、交易税费承担要求 本次报废车辆交易全过程产生的一切税费及杂费,均由受让方全额承担,涵盖但不限于产权交易服务费、车辆自提及运输移交费用、增值税及其他附加税费、证照办理相关费用等全部相关支出。 D、车辆现状免责说明 本次处置报废车辆及全部附属设备均按现状现状交付。转让方提供的车辆说明、基础资料等所有文件,仅作为参考信息,不构成对车辆品质、零部件完整性、实际数量的任何质量承诺与担保,亦不作为界定车辆现状、划分双方权责的法律依据。 6、交易后续异议限制 意向受让方参与踏勘即视为已充分知晓本次所有报废车辆的全部现状及一切潜在缺陷(包括但不限于零部件缺失、车辆局部已解体、设备老化损坏等各类问题)。一经中标成为正式受让方,不得再以车辆现状、车况缺陷为由向转让方提出任何异议、索赔及其他权利主张。 7、其他约定 本条款未列明的其余交易细则、双方权责、违约条款等内容,均以双方签订的《报废机动车回收协议书》正式约定内容为准。 |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公告期间,意向受让方可以对转让标的进行尽职调查,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转让方会对意向受让方实施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意向受让方需详细阅读有关备查资料。须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审慎的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报废机动车回收协议书》、退还标的或拒付价款。 2、受让方按要求支付转让款项后,双方即进行资产移交,资产一经移交,即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保管责任,同时应保证在资产移交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将购买资产全部撤出转让方场地; 3、转让资产的搬移由受让方负责,搬移期间所引发的安全等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就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产权交易机构将暂扣受让方或竞买人的保证金。(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即在转让底价基础上进行自主报价:a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b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报废机动车回收协议书》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c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项目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a、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b、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报废机动车回收协议书》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c、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d、竞买人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e、在竞价中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3)违反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在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报废机动车回收协议书》。 6、****交易所发出的《交易结果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应当按照《****服务费收费标准》支付交易服务费,未按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的,交易所将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相应交易服务费。剩余保证金将转为受让方的部分交易价款,但转让方与受让方在《报废机动车回收协议书》中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7、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报废机动车回收协议书》,交易价款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打入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
| 保证金返还: |
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最终受让方的,所交纳保证金自书面审核确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 |
| 本次转让是否涉及抵押、担保、查封、租赁、诉讼: |
无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受让资格条件: |
1、营业执照(依法在中国境内出资注册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质的报废车辆回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如有) 3、****商务厅颁发《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4、车载气瓶为压力容器,自身具备处置资质,或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须提供压力容器处置资质文件 / 受托单位委托书及资质文件 5、承诺函:a、承诺符合 HJ348-2022《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b、承诺场地、设备、存储、拆解工艺、人员符合 GB 22128-2019《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 6、现场踏勘确认表 |
| 交易条件: |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交纳账号: |
218********011****3925********银行****公司 |
| 交纳金额: |
12.0000万元 |
| 交纳时间: |
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交纳,不得晚于公告截止日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移动POS交款(针对个人)、转账支票(需提供进账单)、银行汇款、网银转账、银行汇票(不可背书转让并在有效期内)等;保证金到****银行收讫章时间为准 |
| 保证金交纳事项: |
意向受让方按标的转让公告的约定金额交纳保证****交易所指定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受让交易标的承诺的确认。意向受让方经竞价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 |
| 四、信息公告期及交易方式 |
| 信息公告期满后若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A.不变更信息公告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公告,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挂牌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自主报价 |
| 信息公告期满后若征集到两个或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网络竞价 |
| 五、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对****进行委托,拟将我方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就本公告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的资产转让信息并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做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的相关信息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表》及附件资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六、意向受让方享有权力及应负义务 |
意向受让方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要求了解本次资产转让标的的详细资料; (2)有权要求转让方提供更详细的资料或就有关问题做出答复; (3)有权要求对标的进行实地考察或详细勘察。 同时意向受让方负有如下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和****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2)对所了解到的本次资产转让标的涉及的商业机密保密。 |
| 七、附注:****交易保证金交退有关须知 |
1.出现下列情形意向受让方可申请退还保证金: (1)经转让方实质性审查,意向受让方未达到求购方条件; (2)意向受让方参加竞价未能成功; (3)国资监管部门认为其他应退还保证金的行为。 除以上情形外,意向受让方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后,不得随意要求退还保证金。 2.当出现下列情形时,交易所可以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对保证金做出暂扣的决定: (1)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交易所损失的; (2)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按照项目信息披露内容参与后续交易的; (3)进入网络竞价程序后,无竞买人进行报价,导致本次网络竞价无效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 (5)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6)其他无故不配合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 (7)信息披露内容约定暂扣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8)意向受让方通过获取转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9)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 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交易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的意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3.交易所作出暂扣交易保证金决定,****交易所暂行保管。交易双方对退还交易保证金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置;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委申请仲裁。 4.****法院提起诉讼或是向仲裁委申请仲裁后,须将有关部门的受****交易所,交易所将继续保管该保证金,待委托方凭司法机构****交易所申请协助执行裁决要求支付补偿金时,交易所将按照有效判决或裁定执行。 在交易过程中,如出现以上情况,交易所将遵照本须知进行办理。上述条款将在意向受让方进行求购登记时予以书面告知。本所不对退还保证金的结果做出任何保证和承诺。 |
| 八、附注二:****交易网络竞价有关须知 |
|
| 其他附件: |
8.92辆机动车明细.pdf 现场踏勘确认表(92辆报废公交车处置).doc 现场踏看及报名携带资料(92台报废公交车处置).docx 意向受让方承诺函(92台报废公交车处置).docx |
| 其他附件: |
1. 现场踏勘确认表(92辆报废公交车处置).doc 查看 记录
2. 现场踏看及报名携带资料(92台报废公交车处置).docx 查看 记录
3. 意向受让方承诺函(92台报废公交车处置).docx 查看 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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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九、交易所联系信息 |
| 项目名称: |
****持有的92辆报废机动车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202****303444 |
| 数据编号 |
LXR-03047 |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李经理/吴经理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3166/****3231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市**区**路58****广场A座 |
交易机构网址: |
http://www.****.net/ |
1
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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