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金**路(幼安路-永乐路)沥青路面大中修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2026年金**路(幼安路-永乐路)沥青路面大中修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服务项目于2026年6月29日确定了中标候选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价:《收费标准》计算费用的39.77%
项目负责人:甘晶晶
项目组成员:余子梅、王勇
服务期:领取图纸之日起7日内完成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及备案工作
评审得分:99.95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佳驰****公司
投标价:《收费标准》计算费用的39.60%
项目负责人:王正柱
项目组成员:周伟、戴书俊
服务期:领取图纸之日起7日内完成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及备案工作
评审得分:99.74分
公示期:2026年6月30日至2026年7月2日
招标人联系人:李福锟 联系电话:0550-****029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国庆 联系电话:0550-****517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招标单位:****
代理机构:****
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