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5辆报废机动车转让项目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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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辆报废机动车转让项目
2026-06-29
****5辆报废机动车转让项目
标的名称 项目编码 挂牌价格 价格说明 挂牌公告期 挂牌起始日期 是否联合转让 挂牌截止日期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涉及优先权
****5辆报废机动车转让项目
****3.62 万元
——
自公告之日起8个工作日2026-06-29
2026-07-08
不涉及
一、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资产概况 标的资产数量 二、转让方简况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 价款支付方式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 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交纳注意事项 保证金处置方式 保证事项 处置办法 披露附件 四、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五、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项目报名联系人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六、交易须知 七、风险提示

一、标的资产为转让方所持有的5辆报废车(其中4辆大众途锐、1辆GMC),项目图片仅供参考,具体车辆情况以现场实物为准。

二、标的展示:

1.现场踏勘人员集合时间为2026年7月7日上午9点在**市**区太阳宫南街23****停车场入口门前集合,请提前15分钟到。如开车前来,须自行提前安排好自带车辆停放。导航链接为:,现场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134****4985

2.参加现场踏勘前须向转让方提交踏勘申请:意向受让方应于2026年 7月6日17:00前提交现场踏勘申请链接: ,过时不再受理。未参加现场踏勘的意向受让方不允许参与本项目,对其报名资格不予审核通过。如因临时原因调整具体踏勘时间,将根据报名信息另行通知。

3.标的转让范围以现场踏勘时明确的范围为准。

4.意向受让方须参加现场踏勘,对转让标的进行实地勘查全面了解后方可参与报名。对本项目转让标的全面认可后,将自行打印《现场踏勘确认书》。

5.意向受让方在向**产权递交受让申请时,须将已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一并提交。
——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资产,并委托****公开进行信息披露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行为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具有完全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已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并获得相应批准及备案;

3、我方已按照****的要求填写、提交了有关表格、资料,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承诺在公开交易期间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同意****按照本申请书的内容披露公告。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济类型 企业类型 所在地区 住所/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注册资本 所属行业 经营规模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批准单位名称 批准文件类型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批准日期 批准文号
****
911********36353XC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
** 市辖区 **区
**市**区**地区军杜路68号
刘国海
1,023,844.1519 万人民币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中型
****国资委监管
****集团有限公司
911********010433L
****
批复
关于资产报废处置的批复(昆仑财务〔2026〕17号)
2026-05-12
昆仑财务〔2026〕17号
3.62 万元
一次性

一、本次转让项目采取拍卖方式,意向受让方应登录**产权市场官网()进行报名(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截止时间为项目信息披露截止日当日17:00时。意向受让方须具备相关资质且于报名截止时间**行线上报名,按照转让方要求及时踏勘,且由转让方进行现场确认,并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方取得竞拍资格,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其放弃受让资格。标书代写

二、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以下事项:

(1)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受让,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须自行前往标的现场勘察,并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调查、了解,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项目公告披露的转让标的基本情况等主要内容,已经了解本项目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在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标的资产现状和瑕疵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资产的全部现状,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或转让标的资产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转让标的、拒付预估交易价款或交易价款、拒付履约保证金或拒付服务费等。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转标的资产未能按时移交的,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等额的交易价款。转让方可单方解除《资产交易合同》,收回标的资产,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2)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若出现“履约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3)标的资产为转让方持有的一批报废车辆,标的按(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资产的品质、完整程度)进行转让和交割,不进行称重,意向受让方需根据现场情况做好评估,谨慎出价,部分闲置车辆可能存在维修、零件更换等情况,标的资产按现场现状进行转让和交割;

意向受让方必须采用安全方式装运,意向受让方须详尽了解标的拉运条件、道路运输等情况。出现以上事项均不取消交易和调整成交价格。

(4)受让方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资产移交、拉运、车辆拆解,转让方予以配合,受让方完成车辆拉运当日起10个工作日完成车辆拆解及销户手续,并将注销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等相关车辆报废拆解及注销证明材料移交给转让方存档后,转让方查询真伪并换领机动车注销证明相关凭证后(如涉及)转让方方可办理履约保证金退款手续。若受让方逾期仍未将标的车辆拆解销户,转让方有权按照成交价款的0.5%/天,追究受让方违约责任并扣罚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转让方有权要求买受方返还的标的报废车辆并另行处置。上述情况违约金不以履约保证金为限。

(5)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配合转让方按照内部合同审批制度要求履行合同的报批程序,合同经转让方审批通过后(以转让方通知为准)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与转让**式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将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产权市场指**算账户。若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过程中应支付的相关服务费用,则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取消合同,并扣除全部交易保证金并追究相关责任及损失。

(6)同意在**产权市场出具《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7)受让方必须按转让方要求及时提货,拉运过程中受让方若掺混携带转让方非标的资产的其他资产,视为偷窃行为,转让方将追究受让方法律责任。

(8)受让方严格按照转让方有关要求将标的车辆全部交割清运完毕。标的车辆交割清运所需全部费用及工作由受让方承担,交割清运过程中所涉及的安全、消防、环保等责任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在交割清运过程中须接受转让方的组织管理安排,在转让方监督下将车辆拉运至受让方所在回收场地。车辆交接过程,不得影响转让方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得因交割清运而对转让方地面、建筑物、设备、设施等造成毁坏。如因受让方原因给转让方或其他单位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受让方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受让方逾期仍未将标的车辆拉运,转让方有权按照成交价款的0.5%/天,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转让方有权要求买受方返还的标的资产并另行处置(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货物拉运或拆解、销户,需提前以书面形式征得转让方同意)。受让方负责清理放置场地垃圾卫生及负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9)转让方签收受让方提供的真实有效的注销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等车辆拆解及注销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不涉及履约保证金扣除事项的)。

(10)承诺所提交的受让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三、受让要求:

1.受让方按照《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确认书》向**产权市场支付交易服务费。受让方须向拍拍在线****公司另行支付拍卖佣金,拍卖佣金标准以拍卖页面展示为准。

2.****在收到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笔录后,3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发送《拍卖结果通知单》。

3.受让方未按公告要求时限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转让方有权终结本次项目交易并另行处置标的资产。

4.交易价款结算

**产权市场在确认收到生效交易合同、应结算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为交易双方办理交易价款结算。

四、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或部分扣除受让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①受让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资产交割清运的;②受让方在资产交割清运过程中给转让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③对标的资产的回收(包括不限于收集、储存、运输、处理等情形)未依法满足污染防治要求的;④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条件及交易规则等情形的。

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其他组织

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境内其他组织,意向受让方需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以提交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为准)

1、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2、**产权市场要求的其他材料。

1.本次转让标的以实际状况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自行进行现场勘察。公告未尽事宜,需意向受让方在勘察标的时自行了解。

2.标的资产为报废车辆,转让方不保证设备的完整和配件的齐全。部分报废车辆件可能存在配件丢失、损坏、年检过期等情况,标的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资产的品质、完整程度)进行转让和交割,不进行称重,意向受让方必须采用安全方式拆卸、装运,意向受让方须详尽了解标的拉运条件、道路运输等情况。出现以上事项均不取消交易和调整成交价格。

3.受让方需要将切实履行相关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报废步骤需在摄像头下完成,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受让方自提报废车辆当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将注销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等相关证明车辆拆解报废并注销的相关资料移交给转让方存档。转让方向受让方移交车辆后,行驶证、注册登记证、授权书等有关权证文件由转让方保管,拆解及注销过程转让方配合现场办理,受让方办理拆解及注销全过程需在转让方监管下完成。

4.本次转让车辆需按报废车辆回收,受让方不得按二手车进行转让或使用,若受让方未按报废车回收处置需承担一切责任,与转让方无关。若因此给转让方带来任何损失、风险,转让方有权追究受让方相应责任。

5.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款的30%。受让方应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交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保证事项】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或部分扣除受让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1)受让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车辆报废回收、销户并返回相关手续。

(2)受让方在资产交割拉运过程中给转让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

(3)对标的资产的报废回收拆解、销户未依法满足转让方要求的。

(4)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条件及交易规则等情形的。

6.本项目成交后,标的资产按现场现状进行实物交割。

7.本次转让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租赁等情形,按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转让和交接,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资产现状的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8.成交后,标的资产按现状实行整车打包交接,交易双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且转让方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需前往现场与转让方完成车辆移交;双方于交接清单签字确认视为双方交接完毕。

9.标的资产交接完毕,标的资产所有权由转让方转移到受让方。标的资产交接前,标的资产安全责任及风险由转让方承担;标的资产交接后,标的资产安全责任及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10.本次资产转让的转让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方在收到本项目交易价款及税费后出具相应发票。

11.本项目交易方式为拍卖。

12.本次挂牌价格为含税价(税率为13%),转让方在标的资产成交且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按照税法规定开具发票。

13.意向受让方须参加现场踏勘,对转让标的进行实地勘查全面了解后方可参与受让,标的转让范围以现场踏勘时明确的范围为准。意向受让方在向**产权递交受让申请时,须将《现场踏勘确认书》一并提交。

14.凡对项目提出咨询,请在项目公示期内前通过电子邮件咨询联系(邮箱:****@163.com),关于报名、保证金缴纳等流程问题,请联系**产权。

15.若挂牌期满有合格的意向受让方,将通过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组织拍卖机构为拍拍在线****公司。拍卖地点为网络拍卖平台(),拍卖机构联系电话:任先生135****1404。拍卖佣金以拍卖页面展示为准。


不参与
1 万元
——
2026-07-08 17:00:00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账支票、电汇、网银等。意向方提交报名之后,进入交易保证金支付阶段必须用意向****银行账户进行转账。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务必在付款时将8位识别码填写在备注或附言栏内。

一、确认受让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受让方经**产权市场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按照资产交易合同约定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价款、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未涉及不予退还事项的,由**产权市场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一)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资料、扰乱报价、恶意串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由此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的;

(二)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三)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产权市场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四)意向受让方被确认符合受让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未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五)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单方拒绝签署交易合同或未按公告要求时限签署交易合同的;

(六)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合同要求时限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七)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投资资格或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无正当理由不推进交易的,或无故放弃受让的;

(八)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九)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产权市场造成损失的;

(十)其他依据项目公告、**产权市场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十一)拍卖阶段,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100%扣除,用于对相关方(**产权市场、转让方、拍卖机构等)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在拍卖程序中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2.受让方未在拍卖会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及拍卖笔录的;

3.****公司指定账户支付拍卖佣金的。

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产权市场依据《****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对交纳的保证金进行处置。

三、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其他法律责任。

名称 操作
车辆处置明细表
现场踏勘确认书
自公告之日起 8个工作日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其他方式:拍卖
拍卖
张经理185****5936
张经理182****6652

****意向方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 ****(以下简称“本公司”)依据信息披露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信息。

本公司披露的****公司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公司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公司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本须知所指“意向方”含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方、意向投资方,“受让方”含受让方、投资方、承租方。

第三条 参与交易的各方,****公司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四条 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披露信息,****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五条 本****公司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须知

第六条 意向方在项目信****公司查阅项目相关资料,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条件要求。

第七条 ****公司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八条 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网上报名须知

第九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公司官网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十条 本公司已按照信息披露申请人的委托对标的现状、已知的瑕疵及风险进行了披露,本公司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一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二条 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公司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公司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三条 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报名协议,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四条 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公司关于行使优先权的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公司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公司将不予受理。

第十六条 信息披露公告项目报名截止前,****公司提交书面申请撤回报名。

第十七条 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公司。意向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公司。意向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资格审核须知

第十八条 本公司对意向方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的,意向方在收到资格审核通过的信息或书面文件,且按时交纳足额保证金后视为符合受让资格。

第十九条 本公司不承担按照信息披露申请人要求审核资料产生的相关风险。

关于通知事项的须知

第二十条 本公司将按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公司平台向意向方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系统注册后填写的联系人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或地址发送通知。

(三)通过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发送通知;

以上网站信息、手机短信或邮件一旦任一信息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邮箱等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须知

第二十一条 意向方获得资格确认后,应按照项目信息披露或竞价信息披露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公司网络竞价的相关规定。网络竞价活动以竞价系统时间为准,意向方应保持参与竞价活动终端时间与竞价系统时间一致。

关于交易成功的须知

第二十二条 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公司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方的,且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公司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受让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受让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受让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二十四条 交易成功后,因受让方原因怠于推进交易进程或签订交易合同后无法履行的,受让方支付交易服务费的义务不能免除,应对交易相关方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二十五条 依据《****法院关于适用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人民法院支持当事人按照交易机构项目披露信息、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的合同成立的条件确认合同成立的请求。

第二十六条 ****公司交易资金结算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第二十七条 交易成功后,如受让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本公司有权根据信息披露申请人的申请再次组织项目的交易活动。

第二十八条 交易成功后,本公司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九条 本公司在确认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合同、交易双方签订的交割文件(或价款划转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为交易双方办理交易价款结算。

如交易公告、交易合同或交易双方签署的书面文件等就交易价款结算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若交易价款结算的约定不一致,则依据交易公告中的约定执行交易价款结算。

第三十条 本须知****公司。

风险提示

****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意向方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意向方参与****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尊敬的意向方:

您通过****(以下简称“**产权市场”)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产权市场相关人员。

意向方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产权市场无法继续为意向方提供交易服务,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产权市场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产权市场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产权市场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产权市场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意向方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意向方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意向方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意向方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意向方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意向方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意向方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试行) 》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产权市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产权市场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意向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意向方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意向方终端软硬件与**产权市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试行)》,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意向方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5、系统操作风险。因竞价参数设置错误导致的加价幅度偏离正常范围等操作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产权市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产权市场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自行承担和处理,**产权市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方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产权市场敬告各投资方,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产权市场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意向方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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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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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5辆报废机动车转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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