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6-29 16:12:23
| 项目名称 | ****消费满减营销活动采购项目 |
| 采购编号 | **** |
| 采购方式 | 公开竞争性谈判 |
| 公示类型 | 结果公示 |
| 采购人 | ****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 |
| 项目包个数 | 1 |
| 采购结果 | |
| 采购公告日期 | 2026年6月11日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天府新区**街道湖畔**段715号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28-****3129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 址:**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6号楼9楼 联系人:汪先生/张先生 电 话:189****0955/150****2832 |
| 采购公告发布地址 | **银行官方网站(www.****.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
| 监督部门 | ****风险合规部 |
| 公示期 | 公示期:3日。公示期从结果公示发布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限的最后一日是国家法定休息日、节假日的,顺延到休息日、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 公示期间,供应商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与本项目响应的供应商;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联系电话:189****0955 邮箱地址:****@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