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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0619178 | 建设单位法人:吴仁正 |
| 刘欣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黄圃镇 |
| **省**市黄圃镇马安东路1号 |
| ****码头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38-油气、液体化工码头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G5532-G5532-货运** |
| 建设地点: | **省**市黄圃镇 马安东路1号 |
| 经度:113.381610 纬度: 22.68744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3-20 |
| 中环建书〔2023〕000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5-2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 |
| 4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061917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4********6654695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4********6654695 | 竣工时间:2023-10-20 |
| 2024-01-28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5-08 |
| 2026-05-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2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https://www.****.com/gs/detail/2?id=60526DWZGm) |
| ****码头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12-442000-04-01-577064,以下简称“该项目”)选址于**市黄圃镇黄沙沥水道左岸,鸡鸦水道分流黄沙沥水道处下游约1km,中心点坐标为东经113°22'53.74",北纬22°41'14.63",主要建设内容为1个1000吨级油品码头。 | 实际建设情况:****码头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12-442000-04-01-577064,以下简称“该项目”)选址于**市黄圃镇黄沙沥水道左岸,鸡鸦水道分流黄沙沥水道处下游约1km,中心点坐标为东经113°22'53.74",北纬22°41'14.63",主要建设内容为1个1000吨级油品码头。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建设1个1000吨级油品码头(后方库区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本项目码头主体工程、水工建筑物、河道疏浚等均依托现有已建成的设施,本项目不对其进行改造。码头经营品种为燃料油,年吞吐量约为8万吨,具备停泊1000吨船舶的能力。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建设1个1000吨级油品码头(后方库区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本项目码头主体工程、水工建筑物、河道疏浚等均依托现有已建成的设施,本项目不对其进行改造。码头经营品种为燃料油,年吞吐量约为8万吨,具备停泊1000吨船舶的能力。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建设1个1000吨级油品码头,码头区域不放置储罐,仓储依托后方库区储罐。(后方库区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本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分为有组织源和无组织源,其中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主要为码头设备动静密封点泄漏有机废气和船舶靠泊期间燃油废气。装船时有机废气通过气相-液相平衡管可全部收集至后方储罐,排放可以忽略。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建设1个1000吨级油品码头,码头区域不放置储罐,仓储依托后方库区储罐。(后方库区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本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分为有组织源和无组织源,其中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主要为码头设备动静密封点泄漏有机废气和船舶靠泊期间燃油废气。装船时有机废气通过气相-液相平衡管可全部收集至后方储罐,排放可以忽略。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船舶生活污水(0.43m3/次)和舱底含油废水(0.27m3/次)委托****接收处置。码头冲洗废水(4.59m3/a)和初期雨水(1025.3m3/a)委托有废水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转移处理。船舶压舱水由到港船舶自行委托有废水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收集处置,该项目不作收集处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码头设备动静密封点逸散有机废气、软管末端挥发有机废气和船舶靠泊期间燃油废气无组织排放。 厂区内的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3排放限值。厂界的非甲烷总烃、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改扩建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船舶发动机及排气管采取隔声措施,加强对到港船舶鸣笛的管理等,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功能区排放限值。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废含油手套及抹布依托库区危废库暂存,定期委托有相关危废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依托库区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五)码头和后方陆域采取硬底化和严格防渗措施,设置围坎,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环境。 (六)严格按照规定的卸油工艺卸油,严禁各类不符合要求的卸油操作,避免因不当卸油引发风险事故。 制订并严格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按有关规定备案,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加强人员培训,强化应急能力建设。有效落实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备充足的应急设备和应急物资等,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废水应急设施,以满足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的应急响应要求,强化应急设备维护保养和物资更新,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不断强化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环境安全。 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建设任何设施,若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存在设施须无条件拆除。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及其他可能影响饮用水源的活动。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 项目基本落实了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各污染物均得到妥善处理。 1、废水: ①本项目船舶生活污水和舱底含油废水由建设单位委托****接收处置(详见附件6 接收及转运船舶水污染物协议),本项目码头不对船舶生活污水和舱底含油废水进行处理。此外,本项目设置了船舶污水接收管,并在库区围堰内设置了1个3m3的临时储存罐,如****公司未能及时到场等非正常情况时,船舶污水可通过备用的船舶污水临时储存设施暂存,****公司到场后进行转运。 ②本项目码头产生的废水为码头冲洗水和初期雨水,通过废水收集管收集至库区设置的45m3废水收集罐(1个5m3+1个40m3)内暂存,委托有废水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转移处理(详见附件10 工业废水处理合同),本项目不对码头废水进行处置。 ③船舶压舱水由到港船舶自行委托有废水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收集处置,本项目码头不进行收集处理。 2、废气: ①采用气相-液相平衡管,将船舶储罐与后方库区燃料油储罐相连接,实现油品装船废气零排放。该措施属于成熟技术,运行简单,效果好,已广泛应用于国内外液体化学品码头。 ②选用性能、材料良好、合格的输送管道、阀门、法兰等设施设备,避免因设备密封性能缺陷而产生的油气无组织排放。 ③营运期制定设施设备检查、维护计划,做好日常维护、管理和保养,提高设备运行的完好率,防止管线、阀门、软管的跑、冒、滴、漏。 ④装卸结束后,认真检查连接软管的油品回收情况,减少拆卸过程中的油品滴漏。 ⑤对船舶进行定期保养,使用合格燃料,保证其处于良好的运转工况,可减少其燃油废气污染物的排放。 为了解验收阶段项目大气污染源排放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本次验收调查****公司于2024.****.07~2024.****.08对项目厂内及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进行了一期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码头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厂界二级新改扩建标准;码头界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满足《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排放限值;即本项目各项大气污染物排放均满足环评批复要求。 3、噪声: ①本项目船舶进入港区后,禁止船舶使用高音、怪音,不得乱鸣笛; ②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 为了解验收阶段项目噪声污染源排放对周边声环境影响,本次验收调查****公司于2024.****.07~2024.****.08对项目边界噪声进行了一期监测。根据监测结果,项目边界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限值,即本项目噪声排放满足环评批复要求。 4、固体废物: ①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含油手套及抹布,属《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规定的HW49(废物代码900-041-49),依托库区危废库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详见附件11 危险废物处理服务合同)。 ②本项目接收的船舶生活垃圾收集至库区生活垃圾桶内暂存,同库区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③本项目营运期靠泊货船不进行保养和维修,因此无船舶维修废弃物产生。 5、土壤、地下水环境: ①输油管道均在地上敷设,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以减少由于埋地管道泄漏而造成地下水污染物。并且在阀门、法兰等连接处要定期检查,避免泄漏。污水导排管沟及水封井采取防渗措施,并定期检查。 ②根据工程地质勘查资料,场地包气带为素填土(Qml):浅黄色,褐灰色,成分为轻亚黏土,砂粒组成,含碎石,顶部为混凝土,厚度为5.8m,参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B表B.1,轻亚黏土的渗透系数约为5.79×10-5~1.16×10-4cm/s,防渗性能较强。本项目特征污染物主要为石油类,属于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表7判断,本项目属于一般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 本项目陆域部分敷设20cm厚的C25强度的混凝土,参考文献《江垭碾压混凝土坝芯样渗透系数统计特性研究》****大学学报,速宝玉)中的C20强度混凝土防渗系数为1.14×10-9cm/s。经换算分析,本项目混凝土能够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一般防渗区的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 ③营运期本项目生产废水输送要加强管理,杜绝废水跑、冒、滴、漏现象。 ④厂区地面采取硬化措施,同时设置完善的废水收集系统,防止漫流进入土壤。 ⑤对废水收集管道和库区废水储蓄等位置进行重点防渗,废水下渗对土壤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较小。 ⑥本项目通过在码头周边建设围坎,避免泄漏油品、消防泡沫以及事故废水排入黄沙沥水道。 6、环境风险: 已落实。 (1)营运期严格按照环评要求的工艺流程进行操作: ①船舶靠泊:本项目进港船舶从码头下游的黄沙沥水道驶入,不得从鸡鸦水道及码头上游的黄沙沥水道驶入,船舶进入码头前沿水域后,停泊在装卸泊位水域,船身严禁超出停泊水域范围。船舶进港完成系缆工作后,驱动力主锅炉关闭,辅助机正常作业。②拉围油栏:船舶进港完成停泊系缆工作后,在船舶的四周拉上围油栏,并连接围油栏的两端,使围油栏处于闭合状态。 ③物料计量、管道与设备连接:装卸作业防污准备工作完成后,在装卸之前需对船舱以及库区对应的储罐中物料的量进行计量。本项目码头装卸使用软管进行连接,船舶靠泊并完成装卸作业防污准备工作后,之后使用软管连接码头、船舱的装卸设备、工艺管道等,视为完成设备连接工作。 ④装卸工艺流程: 开启装卸泵,并打开码头阀区以及储罐阀区的阀门进行装卸作业。卸船时,利用相应船舱的装卸泵为动力,通过船舱、码头的连接设备及管道将船舱中的燃料油泵至码头上的装卸主管,再通过陆域切换阀区将燃料油最后泵入相应的储罐中;装船时,利用库区的装船泵为动力,将储罐中的燃料油泵至码头上的装卸主管中,最后通过船舱、码头的连接设备及管道将燃料油泵入船舱中。 ⑤扫线工艺流程 装卸作业完成后需对管道进行扫线。项目扫线介质为压缩风,来自后方库区。装卸完毕后,码头软管和阀区利用自流或压缩风将软管和阀区内的燃料油吹扫进船舱;码头装卸干管利用压缩风,将干管内的燃料油吹扫至库区储罐,吹扫至储罐的挥发性有机物已归入库区储罐大呼吸废气中,不在本项目的评价范围内。 ⑥拆管、船舶清污: 扫线作业完成后,关闭码头阀区以及储罐阀区的阀门,并关闭装卸泵,拆开码头与船舱的连接设备及管道。 ⑦船舶离港 拆开船舶外围的围油栏,并解开缆绳,船舶驶离港区,船舶离港时,不得直接从码头上游的黄沙沥水道驶离,应在回旋水域掉头后从码头下游的黄沙沥水道驶离,掉头时船身严禁超出回旋水域,同时本报告要求长度较长的船舶不要在码头前沿进行掉头作业,选择合适地点掉头,掉头前必需加强了望。 ⑧装卸区地面冲洗: 装卸完成后,根据需要对装卸区地面进行冲洗。 (2)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备案 ①本项目通过在码头周边设置围坎,避免泄漏油品、消防泡沫以及事故废水排入周边水体。对于码头前沿油品泄漏事故的大气影响,及时采用消防泡沫等进行处理;若码头前沿船舶起火则立即开启水幕喷淋系统,隔断码头与船舶,采用固定式消防炮对着火船舶进行灭火,消防水基本上全部进入河流中,消防废水被船舶收集。对于油品泄漏的水域影响,要求建设单位按码头等级配备围油栏、吸油毡、分散剂等溢油处理器材置于码头后方陆域平台应急物资库中,在5min内即可拖带应急围油栏及清污设备物资到达码头前沿,****水厂,水厂接警后将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加强水质监测频率,待事故处理完毕且水质稳定达标后方恢复供水。 ②本项目加强环境风险事故应急监测系统的建立,系统可在发生环境风险事故****监测站的应急监测系统联动,对环境风险事故造成的影响进行实时监控,****中心迅速、准确提供事故影响程度和范围的数据资料,****中心准确实施救援决策。 ③建设单位委托******公司根据国家关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黄圃分局备案(备案编号:442000-2023-0920-M)(附件8)。 (3)本项目码头水工构筑物、停泊水域和回旋水域均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本项目陆域平台面积约600 m2,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 1.5 5)。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建设任何设施,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及其他可能影响饮用水源的活动。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三、项目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予以落实。 四、《报告书》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本批复作出后,新颁布实施或新修订实施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适用于该项目的,则该项目应在适用范围内执行相关排放标准。 六、该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该项目须经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按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工程总投资约为50万元,环保投资约为40万元,占总投资的80%。 《报告书》经批准后,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均未发生重大变动,无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本批复作出后,未有新颁布实施或新修订实施的适用于该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该项目仍然执行报告书中规定的相应排放标准。 本项目各项污染防治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较好地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组织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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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六)严格按照规定的卸油工艺卸油,严禁各类不符合要求的卸油操作,避免因不当卸油引发风险事故。 制订并严格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按有关规定备案,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加强人员培训,强化应急能力建设。有效落实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备充足的应急设备和应急物资等,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废水应急设施,以满足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的应急响应要求,强化应急设备维护保养和物资更新,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不断强化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环境安全。 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建设任何设施,若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存在设施须无条件拆除。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及其他可能影响饮用水源的活动。 | (1)营运期严格按照环评要求的工艺流程进行操作: ①船舶靠泊:本项目进港船舶从码头下游的黄沙沥水道驶入,不得从鸡鸦水道及码头上游的黄沙沥水道驶入,船舶进入码头前沿水域后,停泊在装卸泊位水域,船身严禁超出停泊水域范围。船舶进港完成系缆工作后,驱动力主锅炉关闭,辅助机正常作业。②拉围油栏:船舶进港完成停泊系缆工作后,在船舶的四周拉上围油栏,并连接围油栏的两端,使围油栏处于闭合状态。 ③物料计量、管道与设备连接:装卸作业防污准备工作完成后,在装卸之前需对船舱以及库区对应的储罐中物料的量进行计量。本项目码头装卸使用软管进行连接,船舶靠泊并完成装卸作业防污准备工作后,之后使用软管连接码头、船舱的装卸设备、工艺管道等,视为完成设备连接工作。 ④装卸工艺流程: 开启装卸泵,并打开码头阀区以及储罐阀区的阀门进行装卸作业。卸船时,利用相应船舱的装卸泵为动力,通过船舱、码头的连接设备及管道将船舱中的燃料油泵至码头上的装卸主管,再通过陆域切换阀区将燃料油最后泵入相应的储罐中;装船时,利用库区的装船泵为动力,将储罐中的燃料油泵至码头上的装卸主管中,最后通过船舱、码头的连接设备及管道将燃料油泵入船舱中。 ⑤扫线工艺流程 装卸作业完成后需对管道进行扫线。项目扫线介质为压缩风,来自后方库区。装卸完毕后,码头软管和阀区利用自流或压缩风将软管和阀区内的燃料油吹扫进船舱;码头装卸干管利用压缩风,将干管内的燃料油吹扫至库区储罐,吹扫至储罐的挥发性有机物已归入库区储罐大呼吸废气中,不在本项目的评价范围内。 ⑥拆管、船舶清污: 扫线作业完成后,关闭码头阀区以及储罐阀区的阀门,并关闭装卸泵,拆开码头与船舱的连接设备及管道。 ⑦船舶离港 拆开船舶外围的围油栏,并解开缆绳,船舶驶离港区,船舶离港时,不得直接从码头上游的黄沙沥水道驶离,应在回旋水域掉头后从码头下游的黄沙沥水道驶离,掉头时船身严禁超出回旋水域,同时本报告要求长度较长的船舶不要在码头前沿进行掉头作业,选择合适地点掉头,掉头前必需加强了望。 ⑧装卸区地面冲洗: 装卸完成后,根据需要对装卸区地面进行冲洗。 (2)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备案 ①本项目通过在码头周边设置围坎,避免泄漏油品、消防泡沫以及事故废水排入周边水体。对于码头前沿油品泄漏事故的大气影响,及时采用消防泡沫等进行处理;若码头前沿船舶起火则立即开启水幕喷淋系统,隔断码头与船舶,采用固定式消防炮对着火船舶进行灭火,消防水基本上全部进入河流中,消防废水被船舶收集。对于油品泄漏的水域影响,要求建设单位按码头等级配备围油栏、吸油毡、分散剂等溢油处理器材置于码头后方陆域平台应急物资库中,在5min内即可拖带应急围油栏及清污设备物资到达码头前沿,****水厂,水厂接警后将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加强水质监测频率,待事故处理完毕且水质稳定达标后方恢复供水。 ②本项目加强环境风险事故应急监测系统的建立,系统可在发生环境风险事故****监测站的应急监测系统联动,对环境风险事故造成的影响进行实时监控,****中心迅速、准确提供事故影响程度和范围的数据资料,****中心准确实施救援决策。 ③建设单位委托******公司根据国家关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黄圃分局备案(备案编号:442000-2023-0920-M)(附件8)。 (3)本项目码头水工构筑物、停泊水域和回旋水域均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本项目陆域平台面积约600 m2,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 1.5 5)。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建设任何设施,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及其他可能影响饮用水源的活动。 |
| 1、码头冲洗废水(4.59m3/a)和初期雨水(1025.3m3/a)委托有废水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转移处理。 2、废含油手套及抹布依托库区危废库暂存,定期委托有相关危废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依托库区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本项目码头产生的废水为码头冲洗水和初期雨水,通过废水收集管收集至库区设置的45m3废水收集罐(1个5m3+1个40m3)内暂存,委托有废水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转移处理(详见附件10 工业废水处理合同),本项目不对码头废水进行处置。 2、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含油手套及抹布,属《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规定的HW49(废物代码900-041-49),依托库区危废库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详见附件11 危险废物处理服务合同)。本项目接收的船舶生活垃圾收集至库区生活垃圾桶内暂存,同库区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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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