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1-5号线危险废弃物(HW06废有机溶剂、HW29废荧光灯管及HW36**废物)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1-5号线危险废弃物(HW06废有机溶剂、HW29废荧光灯管及HW36**废物)处置项目比选人为****,比选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比选采购。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编号: YY202****70003
2.2项目名称: ****1-5号线危险废弃物(HW06废有机溶剂、HW29废荧光灯管及HW36**废物)处置项目
2.3比选人:****
2.4 比选范围:****公司1-5号线所有生产、维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荧光灯管、稀释剂、隔热棉(危废代码为HW06、HW29及HW36)危险废弃物的处置工作。详见用户需求书。
2.5服务质量要求:****公司1-5号线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危废代码为HW06、HW29及HW36)的合规转运与处置,确保全过程符合国家及地方环保法律法规要求,保障环境安全与生产秩序。
3 不含增值税上限控制价
人民币:8300元
4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处置。
5 服务地点:**壮族自治区**市,具体以比选人发出的交货通知为准。
6 采购要求
6.1比选申请人资格、信誉要求
6.1.1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比选申请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市场监管部门(原工商部门)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危险废弃物(危废代码为HW06、HW29及HW36)回收、贮存、处理、处置、利用等类似范围。
6.1.2比选申请人信誉要求:比选申请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比选申请人或比选申请人委托单位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运输许可证若为委托单位的,应提供相关委托协议)。
6.1.3比选申请人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1)被处于责令停业;(2)比选申请资格被**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取消;(3)财产处于被接管、破产状态;(4)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选)、严重违约或质量责任事故的情况。标书代写
6.1.4 业绩要求
无业绩要求。
6.1.5单位法人(负责人)或监事会成员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申请。
6.2 比选保证金及其他费用承担
6.2.1本项目不设比选保证金
6.2.2 比选申请人准备和参加比选申请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7 比选申请文件包括(详见附件):
7.1比选申请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2比选申请人有效期内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其中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需体现HW06、HW29及HW36;
7.3比选申请人或比选申请人委托单位有效期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复印件,若运输许可证若为委托单位的,应提供相关委托协议复印件,委托协议中须体现合同双方、合同签订时间和合同有效期的信息;
7.4比选申请报价表(附件2)(需递交纸质盖章版比选文件,同时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电子版1份(包括盖章版比选申请文件PDF扫描件;另需提供一份EXCEL格式的分项报价表)。(电子版保存介质:U盘)。
7.5 承诺书(附件3)
8 结果确定方式——低价成交。
评审小组开启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对符合要求的进行比价,报价总价(不含税价,下同)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总价最低的排名第一(总价相同时,服务响应时间较短者排名在前)。评审小组推荐排名第一者为本项目供应商。
9 比选评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小组应按否决比选申请处理:
9.1本比选文件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比选申请的情况;
9.2在比选申请文件中有虚假文件或资料的;
9.3****小组评审认定为低于成本的比选申请报价;
9.4比选申请报价清单有缺、漏项的;
9.5比选申请报价超过上限控制价(分项上限控制价)的或修正后的最终报价超过上限控制价(分项上限控制价)的;设置有单项控制价的,报价单价超过单项控制价的。
9.6比选申请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包括:服务质量要求、服务期、技术需求、合同相关条款、比选申请有效期等);
9.7比选申****小组要求,对其比选申请文件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
9.8比选申请文件中附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9.9比选申请人以他人的名义参与比选,以串通、以行贿手段谋取中选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参与比选的;
9.10 没有按比选公告中比选申请文件要求格式填报或有缺漏的;
9.11出现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否决情形时。
10 比选文件的获取与发布媒介
10.1比选文件获取:
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请各比选申请人在发布媒介下载电子版比选文件。
10.2发布媒介:
本项目信息同时在**轨道交通官网(http://www.****.com)、中国e车网(http://www.****.com)、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https://mh.****.cn/#/)发布,请各比选申请人及时关注。比选申请人需在本项目比选开始前自行登录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https://mh.****.cn/#/)注册,以供应商身份入库该平台。
注:比选申请人如未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比选文件补充通知(补遗)、澄清、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其比选申请的,其责任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11 采购时间及递交要求
11.1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15时00分。标书代写
11.2接受提疑时间:2026年6月30日8时30分至2026年7月3日18时00分。
11.3报价有效期:120天。
11.4文件密封后于2026年7月8日14时30分-15时00分递交至**壮族自治区**市**区云景路83号****屯里车辆段综合楼205会议室,递交现场联系人:蒋工 电话0771-****303。
11.5比选人有权拒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
12 比选人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地 址:**壮族自治区**市**区云景路83号****车辆段,邮编530029
邮 编:530022
传 真:/
电子邮件:/
业务主办部门联系人及电话: 蒋工 0771-****303
业务监督部门联系人及电话: 羊工0771-****624
13 纪律监督部门及电话:
****纪检监察室0771-****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