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连江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6年6月29日)

审批
福建-福州-连江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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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6年6月29日)
时间: 2026-06-29 17:1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我局拟对****年产汽车铝配件及柴油机铝配件30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29日-2026年7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监督电话:0591-****7758

二、通讯地址:****中心****环境局10号窗口,邮编:3505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年产汽车铝配件及柴油机铝配件300吨项目

**市**县琯头镇琯头投资区琯福大道86号现有厂房内

****

******公司

拟建项目位于**县琯头镇琯头投资区琯福大道86号现有厂房内。年产汽车铝配件及柴油机铝配件300吨。

运营期:

1、废水处理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铝锭熔化、浇注废气与砂芯造型废气经集气罩分别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DA003);项目落砂清理粉尘与悬挂打砂等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DA004)。

3、声环境保护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高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金属边角料、废砂、炉渣、除尘灰渣、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油漆桶、油漆渣、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应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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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