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委托用工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省**市**区国欢镇新涵街1669号涵城领域B栋101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7月21日 09点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学校食堂委托用工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48000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学校食堂委托用工服务采购 |
2 |
****000 |
年 |
餐饮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
| 其他资格 |
投标人近3年内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或未受到相关食品安全行政处罚(警告、通报批评除外),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6月29日至 2026年7月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省**市**区国欢镇新涵街1669号涵城领域B栋1013室
方式:上门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7月21日 09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6年7月21日 09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省**市**区国欢镇新涵街1669号涵城领域B栋101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
联系方式:黄老师、138****93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国欢镇新涵街1669号涵城领域B栋1013室
联系方式:蚁鹰峰、181****79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蚁鹰峰
电 话:181****7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