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2026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抽查及相关服务和分类分级评价相关服务项目进行比选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抽查及相关服务和分类分级评价相关服务项目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64.632万元,其中包1为43.14万元,包2为21.492万元,投标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 包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采购项目预算 (人民币) |
最高限价(人民币) |
| 包1 |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抽查及相关服务 |
详见采购需求 |
1批 |
43.14万元 |
43.14万元 |
| 包2 |
高标准农田分类分级评价相关服务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 |
1批 |
21.492万元 |
21.492万元 |
注: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最小投标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品目”(如果分品目的)。
2.投标人必须对一个完整、独立的包进行投标,不得仅对一个包中的部分品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政府采购活动。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
三、报名和比选文件领取时间
凡有意参加比选采购活动的,请于2026年6月29日起至2026年7月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购买)、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14楼1402室(**市**区湘府东路199号招标大厦)领取比选文件。
四、比选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比选时间:2026年7月9日15:00。标书代写
2.比选地点:****二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市**区教育街66号)。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区教育街66号
联系人:彭丹莉
联系电话:0731-****0100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湘府东路199号招标大厦
联系人:刘卓、李正达
联系电话:0731-****4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