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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324MA3Q4HN6XK | 建设单位法人:龙菊 |
| 李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鲁城镇小阎庄村东800m |
| ****年产50万吨充填用胶凝材料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99-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鲁城镇小阎庄村东800m |
| 经度:117.772090 纬度: 34.86363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10-27 |
| 临环(**)审〔2025〕1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324MA3Q4HN6XK001W |
| 2025-10-2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 |
| 运营单位名称: | **** |
| ****1324MA3Q4HN6XK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324MA3Q4HN6XK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3********073388W | 竣工时间:2025-11-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5-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2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16824 |
| 该项目为技改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该项目为技改项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投产后具备年产50万吨充填用胶凝材料的规模。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分期建设,本期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项目投产后具备年产25万吨充填用胶凝材料的规模。 |
| 本项目分期建设,本期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充填用胶凝材料生产时,以硫铝酸盐水泥熟料、硅酸盐水泥熟料、天然石膏、脱硫石、磷石膏、脱硫灰、粉煤灰、生石灰、悬浮分散工剂、促凝剂、缓凝剂为原料,经原料接收、破碎、提升输送、球磨、混合输送、成品出库等艺流工艺制得。 | 实际建设情况:充填用胶凝材料生产时,以硫铝酸盐水泥熟料、硅酸盐水泥熟料、天然石膏、脱硫石、磷石膏、脱硫灰、粉煤灰、生石灰、悬浮分散工剂、促凝剂、缓凝剂为原料,经原料接收、破碎、提升输送、球磨、混合输送、成品出库等艺流工艺制得。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球磨废气、水泥熟料下料废气、卸料废气、上料及破碎废气经集气罩/集气管道收集后经6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6根15m高排气筒(DA001-DA006)排放,排放废气中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中表2“其他建材”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本项目原料仓呼吸粉尘、混合输送废气及成品仓呼吸废气经8套仓顶高效布袋阻尘器处理后由8根31m高排气筒(DA007-DA014)排放。外排废气中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中表2“其他建材”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 (2)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粉状物料运输车放空口粉尘、水泥熟料、天然石膏、生石灰卸料粉尘以及未收集的球磨废气、上料及破碎废气等,采取洒水抑尘及强制通风等措施处理,采取无组织废气治理措施后,颗粒物厂界排放浓度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中“除水泥外的其他建材”行业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规划、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根据各工段用水水质要求,进一步优化用、排水方案,做到“一水多用”,减少新鲜水用量和废水外排量。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排污水,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抽运,循环冷却排污水用于车间及原料库洒水抑尘,不得外排废水。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音设备,采取隔声、消音、减振等降噪措施后,施工期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要求。 (五)做好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作。推进“无废企业”建设,提升工业固体废物**化利用水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方案和处置措施要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六)加强环境监管,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建设,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 实际建设情况:(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球磨废气、水泥熟料下料废气、卸料废气、上料及破碎废气经集气罩/集气管道收集后经4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根15m高排气筒(DA001、DA005、DA006)排放,排放废气中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中表2“其他建材”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本项目原料仓呼吸粉尘、混合输送废气及成品仓呼吸废气经4套仓顶高效布袋阻尘器处理后由4根31m高排气筒(DA010、DA011、DA012、DA013)排放。外排废气中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中表2“其他建材”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 (2)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粉状物料运输车放空口粉尘、水泥熟料、天然石膏、生石灰卸料粉尘以及未收集的球磨废气、上料及破碎废气等,采取洒水抑尘及强制通风等措施处理,采取无组织废气治理措施后,颗粒物厂界排放浓度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中“除水泥外的其他建材”行业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监测结果显示,本项目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中表2“其他建材”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厂界排放浓度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中“除水泥外的其他建材”行业无组织排放限值。 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规划、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根据各工段用水水质要求,进一步优化用、排水方案,做到“一水多用”,减少新鲜水用量和废水外排量。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排污水,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抽运,循环冷却排污水用于车间及原料库洒水抑尘,不得外排废水。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音设备,采取隔声、消音、减振等降噪措施后,施工期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2026年3月11日-12日,厂界昼间噪声值在50.4~57.6DB(A)之间,夜间噪声值在44.0~46.9DB(A)之间,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82008)2类功能区标准限值的要求。 做好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作。推进“无废企业”建设,提升工业固体废物**化利用水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方案和处置措施要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加强环境监管,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已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并制定监测计划。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建设,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
| 本项目分期建设。 球磨废气:项目设置1台球磨机,产生的球磨废气收集处理,1#球磨机产生的球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水泥熟料下料粉尘:项目设置1处下料口,产生的下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上料及破碎废气:项目设置1台锤式破碎机,产生的上料及破碎废气分别收集处理,产生的上料及破碎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5#原料仓呼吸废气:设置1座脱硫灰原料仓,原料仓呼吸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由1套仓顶高效布袋阻尘器处理,处理后由1根31m高排气筒(DA011)排放。 6#原料仓呼吸废气:设置1座粉煤灰原料仓,原料仓呼吸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由1套仓顶高效布袋阻尘器处理,处理后由1根31m高排气筒(DA012)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三、你公司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在实际排污之前,落实排污许可管理要求。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该环评文件所引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发生变化,从其最新规定。 | 实际建设情况: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在实际排污之前,落实排污许可管理要求。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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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化粪池 | /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抽运,不外排。 | / |
| 1 | 布袋除尘器、布袋阻尘器 | 《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中表2“其他建材”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 | 本项目球磨废气、水泥熟料下料废气、卸料废气、上料及破碎废气经集气罩/集气管道收集后经4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根15m高排气筒(DA001、DA005、DA006)排放,排放废气中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中表2“其他建材”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本项目原料仓呼吸粉尘、混合输送废气及成品仓呼吸废气经4套仓顶高效布袋阻尘器处理后由4根31m高排气筒(DA010、DA011、DA012、DA013)排放。外排废气中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中表2“其他建材”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 | 验收监测期间:2025年3月11日—12日,DA001(1#球磨废气排气筒)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均值最大值为3.2mg/m3,排放速率均值最大值为8.70×10-2kg/h;DA004(卸料废气排气筒)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均值最大值为0.5mg/m3,排放速率均值最大值为1.86×10-3kg/h;DA005(下料、破碎废气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均值最大值为0.5mg/m3,排放速率均值最大值为2.90×10-2kg/h;DA011(5#原料仓呼吸废气排气筒)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均值最大值为2.3mg/m3,排放速率均值最大值为5.32×10-3kg/h;DA012(6#原料仓呼吸废气排气筒)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均值最大值为0.5mg/m3,排放速率均值最大值为1.24×10-3kg/h;DA013(1#混合输送废气及成品仓呼吸废气排气筒)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均值最大值为1.2mg/m3,排放速率均值最大值为9.07×10-4kg/h;DA014(2#混合输送废气及成品仓呼吸废气排气筒)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均值最大值为1.5mg/m3,排放速率均值最大值为3.48×10-3kg/h。 |
| 1 | 隔声、减震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82008)2类功能区标准限值 |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主要为提升机、破碎机、输送机、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本项目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降低基础噪声,加强设备维护,针对噪声源位置和噪声的特点分别采用减振、隔声等措施,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验收监测期间:2026年3月11日-12日,厂界昼间噪声值在50.4~57.6DB(A)之间,夜间噪声值在44.0~46.9DB(A)之间,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82008)2类功能区标准限值的要求。 |
| 1 | 做好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作。推进“无废企业”建设,提升工业固体废物**化利用水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方案和处置措施要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 本项目一般固废的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设一处规范的危废暂存间,做防渗处理,贴有危废标识,具有“防雨淋、防扩散、防渗漏”的功能,危险废物的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
| 该项目为技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省**市**县鲁城镇小阎庄村东800m,依托现有厂区及全部生产设施,不新增设备,不改变生产工艺,技改后改用硫铝酸盐、天然石膏、生石灰、悬浮分散剂、促凝剂、缓凝剂、硅酸盐、脱硫石膏、磷石膏、脱硫灰、粉煤灰,生产充填用胶凝材料。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该项目为技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省**市**县鲁城镇小阎庄村东800m,依托现有厂区及全部生产设施,不新增设备,不改变生产工艺,技改后改用硫铝酸盐、天然石膏、生石灰、悬浮分散剂、促凝剂、缓凝剂、硅酸盐、脱硫石膏、磷石膏、脱硫灰、粉煤灰,生产充填用胶凝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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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