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控车单元自动化改造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一、内容:
1、****委员会评审,剩余有效投标人不足 3 家,且不具备竞争性,故本项目作废标处理。
2、废标理由:
评标委员会对参与投标的所有投标人进行了异常投标情形审查,****委员会评议,**铁****公司和西****公司的投标文件存在以下等问题:
1)**铁****公司投标文件中(P144)与西****公司投标文件中(P214)描述的:“压缩空气驱动活塞上下移动。 楔式结构的…… ”内容异常一致,且均在“楔式结构”前加入空格。
2)**铁****公司投标文件中(P159-P169)与西****公司投标文件中(P230-P234)描述的:“DNC 程序管理、生产管理功能、质量管理功能等”内容异常一致。
3)**铁****公司投标文件中(P153)与西****公司投标文件中(P225)描述的:“管控系统具备的功能”内容异常一致。
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及《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七)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规定。
****委员会评审,一致认定视为**铁****公司和西****公司相互串通投标,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初步评审部分 2.1.2资格评审标准-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以投标函为准(1.4.3……(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的规定,故**铁****公司和西****公司初步评审不通过。
3、公示期:2026 年 06 月 29 日-2026 年 07 月 02 日。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纪检监察/法律审计部。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小河区松花江路 111 号
联 系 人:罗素文(联系时间:工作日 9:00-17:30
电 话:0851-****545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省****开发区西南环线 110 号盐业大厦(瑞源大厦)8 楼
联 系 人: 蒋波(联系时间:工作日 9:00-17:00)
电 话: 189****6839(业务)
电子邮件: ****@avi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