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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广场项目位于**县鸿尾乡。该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总用地面积3142.00平方米,实用地面积2834.00平方米,容积率2.50,建筑密度34.37%,绿地率30.00%;总建筑面积9159.9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085.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74.91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7085.0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2074.91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974.14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43辆,非机动车停车位81辆。经审查,建筑设计方案符合土地合同及规划设计条件要求。
现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根据《自然**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7号)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2026年6月29日至2026年7月10日。公示地点:鸿瑞广场项目现场、**县政务信息网(minhou.****.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方案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0065、****2504,地址:****C楼资规局,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