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 1 | 迈想智能换充电装备生产项目 | ****园区县城工业园科技孵化器四期 | **** | **市新****公司 | 租用位于该处2号楼1-4层、5号楼1层厂房进行建设。设置原料区、成品区、CNC加工区、车铣加工区、2个装配车间、钣金加工区、预处理区、喷粉固化区、气瓶存放区和环保工程。建成后年生产3600台智能充换电柜。 | 1.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表面预处理工段药槽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水洗槽废水****园区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园区污水管网,****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 项目主要生产工段设在封闭厂房内;切割工段废气、打磨工段废气、经移动式净化装置处理后焊接工段废气、经净化过滤装置处理后喷粉房废气、丝印工段废气和精密机加工工段废气等应通过车间封闭、围挡等措施控制在厂房内。液化石油气燃烧及固化工段废气经收集净化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 3.合理布局噪声设备且采取隔声、降噪等措施。 4.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或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应规范收集贮存在配套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 |
一、公示时间:2026年6月30日-2026年7月6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环境局电话:0597-****568、****568(传真)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中心L幢供销大厦13****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