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
一、项目名称:信息化条件建设项目
二、公示时间:2026年6月29日-2026年7月12日
三、采购需求:
| 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 信息化教室改建 |
5间教室信息化条件改建 |
详见附件 |
125 |
2026年9月 |
四、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军队、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截止购买采购文件时间),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入股企业。标书代写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经营范围应满足国家关于本次招标服务的相关要求。
六、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有参与意向,可在公示期内下载本公告附件,请在公示时限内向我单位反馈,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包括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加盖公章)
3.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4.营业执照或企(事)业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5.“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