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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7日至2026年6月26日,我局依法对西王佐村村民住宅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了为期7个工作日的网上及现场公示。公示期间共收到1份公众反馈意见,经我局研究,现就公众反馈意见进行回复并采信如下:
一、属于我局职责的意见
(一)公众反馈意见:征求意见晚了十年,违反《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我局意见:《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经核实,本项目不涉及征地工作,故不存在违反前述规定的情形。
(二)公众反馈意见:公示牌的位置过于隐秘。
我局意见:2026年6月16日,我局于西王佐村村民住宅项目北门外岗亭处和小区内公告栏处进行现场公示,同步于******委员会网站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三)公众反馈意见:从未召开村民会议,从未征求村民意见,征地程序违法,不具备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条件,以及用地违法等问题。
我局意见:2026年6月,西王佐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了关于西王佐村村民住宅项目规划许可证办理的决议。该项目用地手续已取得《关于**区王佐镇西王佐村村民自住楼项目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批复》(丰政函〔2026〕28号)。
二、总平面图公布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上述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予以公布,公布期限自即日起至全部建设项目建成后通过规划核验之日止。本项目各项经济技术指标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最终审批为准。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