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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6-29
| 项目名称 | **县一河两岸片区生态治理暨生态产业开发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县范围内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4663.09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孙明敏 |
| 联系人 | 游凤霞 | 联系电话 | 139****0260 |
| 项目投资(万元) | 70380.84 | 环保投资(万元) | 40246.49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8-08-3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 ****基地****基地)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为加快形成生态环境保护与产业低碳发展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项目拟针对**县长河(古路河段)、**干流、花**(湖外湖)下游流域等实施综合治理,对花**村、湖外湖大坝西侧民宿区、县**部片区、县城晋熙片区等重要节点实施人居生态综合治理,并通过环境整治,持续构建绿色宜居的生活空间。此外,亦将面向晋熙、新仓、**等“一河两岸”片区内主要乡镇,通过流转耕地、茶园等农业生产性**,同步实施肥力提升、虫害防治、生产道路修建及管沟整治等工程,以加快建成现代农****基地。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其他措施: 通过对施工场地进行全面硬化处理,并设置标准化围挡及喷淋降尘设施,对施工物料实行密闭堆放、密闭运输,安排专人定期开展洒水降尘作业。同步严禁露天装卸、堆放易扬尘物料,确保施工扬尘排放符合区域相关标准,从源头控制扬尘污染。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通过在施工场地合理布设临时废水沉淀池及配套处理设施,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冲洗废水、养护废水进行沉淀、过滤等处理。待废水达标后优先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或循环利用,严禁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同时,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统一纳入临时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达到排放要求后合规排放,杜绝污染周边水体环境。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通过建立施工固废分类收集、规范处置机制,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分拣、破碎处理,并对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随意丢弃、堆放,严防固废污染土壤及水体。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通过科学制定施工进度计划,严格避开夜间22:00至次日6:00居民休息时段施工,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加装降噪装置、设置噪声隔离屏障。同步确保施工噪声排放符合区域环境质量标准,最大限度降低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通过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避让生态敏感区域,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减少对周边植被、水体及野生动物栖息地的扰动。同步对临时占用的土地进行登记备案,在施工结束后及时开展植被恢复、土壤改良等工作,保障区域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 ||
| 承诺:**** 孙明敏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孙明敏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4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