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公司金融借款合同执行案件聘请律师项目(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河****公司金融借款合同执行案件聘请律师项目(二次)(招标编号:****)于2026年6月29日进行了开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规定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现就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河****公司金融借款合同执行案件聘请律师项目(二次)
1.2招标编号:****
1.3招标范围:选聘律所代理河****公司金融借款合同执行案件。
1.4服务期限:两年
1.5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1.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1.7中标人数量:1家。
二、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
服务费率:执行回款总额的服务费率8%
服务期限:两年
第二中标候选人:******事务所
服务费率:执行回款总额的服务费率9%
服务期限:两年
第三中标候选人:泰****事务所
服务费率:执行回款总额的服务费率9%
服务期限:两年
三、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址:**省**市**区**路219****银行4层
联 系 人:王老师、谢老师
联系电话:180****1372、187****7267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孙晋、王鹏勇、宁菲、张瑞瑞
联系电话:0371-****0950、0371-****5980
联系地址:****科技园**15号楼F****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
电子邮箱:****@126.com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自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之日起3日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