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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发展大道164号科技大厦18层1室、2室、3室、4室办公房地产
发布时间:2026-06-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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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区发展大道164号科技大厦18层1室、2室、3室、4室办公房地产 |
| 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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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4万元(人民币) |
| 15工作日 |
| 2026-06-29 |
| 是 |
| 网络竞价 |
| 1、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100万元到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账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管理部门的要求自行审查其受让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管理部门的要求,能办理相关资产过户手续,并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3、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转让方委托的**中****公司对本次资产转让项目出具的资产评估(中同华评报字(2025)第012921号)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转让资产的现状、性质、用途不持任何异议。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支付到****指定账户。若由于受让方的原因未按时支付交易价款,转让方有权暂停后续房屋买卖交易。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的,若超过15天,则视作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全部保证金,并另行公开处置标的,并要求受让方赔偿实际损失。 5、受让方需同意****在收到其支付的全部成交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6、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标的现场勘察,如转让标的涉及的产权证等载明的信息与现状有差异,****管理部门实测核定为准,面积差额及用途性质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7、转让资产的房产证及土地证过户到受让方名下即视为完成资产移交。标的移交后发生的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由受让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