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新增车道秩序维护项目快速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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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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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委托,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卫津路校区新增车道秩序维护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卫津路校区新增车道秩序维护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建芳、韩莹、张琪、褚娜

项目联系电话:156****273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市**区卫津路9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孔老师、李老师022-****7559(招标办)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女士022-****8338

代理机构地址: **市**区**南路与湘江道**海河**三期18号楼底商85三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卫津路校区新增车道秩序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快速磋商

预算金额:36.7632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7632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卫津路校区东门、西门、北门新增机动车道,对校区出入校机动车进行查验管理等工作,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并不得分包转包。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工业

2.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发布的《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2.5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标书代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3.2供应****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3****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标书代写

3.3供应商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3.4供应商须提供税款所属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3.5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标书代写

3.6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7若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8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6月29日至2026年07月0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南路与湘江道**海河**三期18号楼底商85三层)

方式:现场获取:到****(**市**区**南路与湘江道**海河**三期18号楼底商85三层)获取。邮件获取:请将填写完整的电子版登记表发送至****@163.com邮箱,邮件中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邮件主题为“报名: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核对信息无误后,向供应商发送文件费支付方式;确认收到电子版报名表及文件费后,向供应商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纸质磋商文件可自取或另行邮寄。(注:获取磋商文件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07月07日13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区**南路与湘江道**海河**三期18号楼底商85三层)

开启

时间:2026年07月07日13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南路与湘江道**海河**三期18号楼底商85三层)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二、开标时间:2026年07月07日 13:30标书代写

三、其它补充事宜

****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办公厅****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办公厅、****办公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6.7632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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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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