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发改投审〔2026〕18号
******局:
《******局关于申请**区南坦葵林湿地生态系统恢复项目立项的函》(江自然资函[2026]67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批复如下:
一、根据《******局关于“十五五”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中央资金支持部分)立项的请示市府办文件处理意见》(办文编号五科ZY250655),同意实施**区南坦葵林湿地生态系统恢复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位于**区南坦岛,涵盖南坦葵林湿地公园内的河道8.5公里,葵围面积约37.42公顷。主要包括:
1.对湿地公园内的河道、沟涧进行清淤处理,所清理的淤泥回填至河沟两侧平整晒干,清淤疏浚河道总长约8.5公里;
2.现状河沟内的水浮莲和薇甘菊进行清运并进行防控,防控面积约12750 平方米;
3.湿地公园内的主要河道两侧设置松木桩护岸治理,河道治理总长约3.2公里,护岸总长约6.4公里;
4.湿地公园内的主要河道两侧种植杉树及水生植物,种植水生植物约 2000平方米,种植杉树400株。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1600.13万元,其中:其中**工程费用1295.28万元,勘察费 11.4 万元,设计费38.72 万元,监理费29.75万元,其他费用79.51 万元,预备费145.47万元。
四、项目建设年限:2026-2028年。
五、项目资金来源:****政府统筹,通过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国债和专项债统筹解决。
六、建设方式:采用代建制,****门市****集团有限公司。
七、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标核准意见表核准的内容执行。
八、其他费用项目和标准须严格按估算明细执行,不得自立项目和突破标准。
九、项目概算须经我局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十、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十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请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工作。
十二、请按批复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调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三、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改革局
2026年6月26日
附件:
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区南坦葵林湿地生态系统恢复项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 ||||
| 全部 | 部分 | 自行 | 委托 | 公开 | 邀请 | ||
| 勘 察 | |||||||
| 设 计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 理 | |||||||
| 设 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 他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2026年6月2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