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铜钟镇至前徐寨段改建工程
(含监理)项目监理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 ****
监理人(全称): ****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县铜钟镇至前徐寨段改建工程(含监理)项目
2、 工程地点:**县境内
3.、工程规模:按照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
4. 建筑安装工程费: /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专用条件;
5、通用条件;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李永强,身份证号:511********7105595注册号:交[公]****038184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 273473元( 贰拾柒万叁仟肆佰柒拾叁元整) 。
包括:施工图纸所包含全部内容的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酬金。
六、付款方式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剩余20%缺陷期满后付清
七、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始 ,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缺陷责任期完成止。
八、双方承诺
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九、合同订立
1、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订立地点: ****
3、 本合同 一式 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贰份 。
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
的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的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石灰街支行
账号: 440********00088449
电话: 028****8123
项目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