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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24********527122L | 建设单位法人:赵学昌 |
| 邓世东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区 |
| **市**区大塘镇南北大道 131号 |
|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27-防洪除涝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610-N7610-防洪除涝设施管理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区 ****市**区大塘镇及**市**县那琴乡 |
| 经度:108.240750 纬度: 22.308370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2-20 |
| 桂环审〔2021〕5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0070.13 |
| 64.6 | 运营单位名称:**** |
| 124********527122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壮族自****设计研究院****公司 |
| 914********501944H | 验收监测单位:**博测****公司 |
| ****0100MA5KD7K289 | 竣工时间:2021-11-28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5-2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2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newsDetail?id=205********17769984 category=A****003 categoryName=%E4%BC%81%E4%B8%9A%E5%85%AC%E5%91%8A |
| 技改 | 实际建设情况:技改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主坝加固、1#~4#副坝大坝加固、溢洪道拆除重建、主坝旧输 水系统加固、主坝**输水系统加固、 1#副坝输水系统拆除重建及防汛抢险道路改扩建等。 | 实际建设情况:****水库本次除险加固的项目包括主坝加固、1#~4#副坝大坝加固、溢洪道拆除重建、主坝旧输 水系统加固、主坝**输水系统加固、 1#副坝输水系统拆除重建及防汛抢险道路改扩建等。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施工准备(场地平整、道路建设 )→主体工程加固施工 大坝防渗加固 、 护坡重建 、 溢洪道拆除重建 、 输水隧洞加固等 ))→场地清理与生态恢复 。 | 实际建设情况:****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期工艺流程主要为:施工准备(场地平整、道路建设 )→主体工程加固施工 大坝防渗加固 、 护坡重建 、 溢洪道拆除重建 、 输水隧洞加固等 ))→场地清理与生态恢复 。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加强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管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不得设置弃渣场,禁止排放生产废水、生活污水。 主坝及各副坝设置标志牌,各施工区设置宣传栏,围堰施工前需在围堰外围水域设置防污帘; 施工前应与受影响的取水单位预先沟通协调,做好相关用水户的取水保障措施。 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区绿化用水及施工区洒水降尘,剩余污泥运往指定弃渣场; 基坑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将上层**用于施工道路洒水,剩余污泥运往指定弃渣场;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玻璃钢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附近林地浇灌和育肥 施工区及道路洒水降尘、设置围挡、车辆覆盖、进出车辆冲洗、物料堆场覆盖防尘网。 选用符合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施工设备,优先使用无铅燃油;加强对设备维护,减少废气污染物排放。 采取施工区域洒水降尘、设置硬质围挡、运输车辆加盖苫布、设置进出车辆洗车平台、物料堆场设置防尘网或覆盖等措施,减少扬尘产生。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布置, 高噪声设备应远离周边环境敏感点,设备安装隔振垫、消声器等隔声进行降噪;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挡。凤亭、安祥等距离居民点较近的施工场地出入口及主要交通道路点设立提示牌,控制车辆行驶速度。 弃渣运往弃渣场,生活垃圾经周边居民现有设施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机油暂存库按“三防”要求进行建设。 施工前做好与周边居民的沟通协调工作。 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王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应采取措施,保障下游灌溉、供水及生态 流量需求。 ****管理所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林果木浇灌,禁止排入尚未划定保护区的饮用水取水口附近水域。 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要求,建设单位切实履行了作为建设项目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主体的责任。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向社会公开了建设项目开工日期、施工单位、工程基本情况、实际选址选线、环境保护措施计划等信息。主要采用在项目公告栏张贴等方式进行信息公开。建设单位主动做好了项目建设和施工期间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工作。在施工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凤亭、安祥等距离项目较近的居民点群众介绍了项目基本情况、施工安排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争取公众理解和支持。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未设置任何弃渣场等设施。施工产生的弃渣全部运至水源保护区外的指定弃渣场进行集中处置,弃渣场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修建了截水沟、排水沟等防护设施,并在渣体顶部、马道和坡面进行了植草绿化。禁止排放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施工期生产废水经现场设置的絮凝沉淀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于施工生产或场地冲洗等,实现循环利用,不外排。 在主坝及各副坝设置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牌,包括界标、交通警示牌、宣传牌等。标志牌标注了水源保护区范围、保护要求及禁止事项。 建设单位提前与那琴分厂、****水厂等相关取水单位的沟通,就施工期水位下降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通报和协调。 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经收集后引入沉淀池,采用投加絮凝剂进行絮凝沉淀处理。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全部回用于施工区绿化用水及施工区洒水降尘,实现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沉淀池底部的剩余污泥定期清理,收集后统一运往指定弃渣场集中处置。 基坑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将上层**用于施工道路洒水,剩余污泥运往指定弃渣场 主坝、副坝施工区均设置了沉淀池和化粪池,并正常运行。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定期清运用于林地施肥,无外排现象。 施工期间严格按照要求落实相应的防尘和抑尘措施,施工现场配备了洒水车定期洒水;堆料场采取了覆盖措施;施工区周围设置了临时围挡;运输车辆加盖苫布。 施工设备选型阶段即严格执行环保准入制度,所有进场施工机械均选用符合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设备,优先使用无铅燃油,从源头减少尾气污染物排放。 施工区域配备洒水车,每天定时洒水降尘,干燥大风天气加密洒水频次;施工场地周边设置硬质围挡,围挡高度符合标准要求,有效阻隔扬尘扩散;所有运输渣土、砂石料的车辆均按要求加盖苫布,严密遮盖,严禁超载和沿途洒漏;在施工场地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平台,所有进出车辆必须冲洗轮胎及车身,防止带泥上路。 根据施工工作总结报告以及现场踏勘,未在禁止时间进行施工。施工单位选用了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了施工时间,夜间未进行高噪声作业。在凤亭坡、安祥坡等敏感点路段设置了临时围挡和限速禁鸣标志。 弃渣已全部运至主坝和副坝弃渣场,渣场修建了挡渣墙和截排水沟。施工营地设置了垃圾箱,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施工期、运行期均未产生废机油等危险废物。 提前与周边居民沟通宣传工程的必要性和拟采取的声环境防护措施。工程禁止夜间施工,并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挡,在紧邻凤亭、安祥等居民点的施工场地出入口及主要交通道路点设立提示牌。 项目建设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本次除险加固后,旧输水系统得以恢复,水库下游河道生态流量通过旧放水隧洞放水至环山连通渠,再由连通渠上的闸门下放原河道。 ****中心及管理所的生活污水处理方式未变,仍采用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不外排。 建设单位已按要求编制了《****中心涉重金属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物资,明确了应急组织机构和响应流程。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批复文件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开工的,应重新审核。若项目性质、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动,须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不属于批复文件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开工的,且项目性质、规模等未发生重大变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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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每个施工生产区内设混凝土拌和冲洗废水处理设施1套,包括沉淀池和**池各1座。 基坑中投入絮凝剂,并静置2h以上,待基坑废水沉淀析出后再将上层**泵抽用于施工道路洒水。 在主坝施工区和副坝施工区各设置一个玻璃钢化粪池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 | 上****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Ⅱ类标准,****水库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上****水库饮用水水源二****水库坝址以上河****水库饮用、农业用水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本工程涉及的地表水应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Ⅲ类标准。 | 2个施工生产区内设混凝土拌和冲洗废水处理设施各1套,;基坑废水投入絮凝剂处理回用洒水; 主坝、副坝施工区生活污水设置玻璃钢化粪池; | 已落实。施工过程中已按照环评批复及环评报告要求落实环保措施,从施工期凤亭河水质监测情况来看,****水库水质造成明显影响。 |
| 1 | 施工区及道路洒水降尘、设置围挡、车辆覆盖、进出车辆冲洗、物料堆场覆盖防尘网 | 本工程所在区域沿线均为普通农村地区,环境空气属于二类功能区,施工期评价区域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其标准限值见表3-3。运行期2026年3月1日至2030年 12月31日,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实施过渡阶段浓度限值;2031年1月1日起,实施基本项目浓度限值。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二类区浓度限值要求。① 施工期:施工扬尘、机械尾气等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② 运行期:本工程运行期无大气污染物排放。 | 施工设备选型阶段即严格执行环保准入制度,所有进场施工机械均选用符合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设备,优先使用无铅燃油,从源头减少尾气污染物排放。 施工区域配备洒水车,每天定时洒水降尘,干燥大风天气加密洒水频次;施工场地周边设置硬质围挡,围挡高度符合标准要求,有效阻隔扬尘扩散;所有运输渣土、砂石料的车辆均按要求加盖苫布,严密遮盖,严禁超载和沿途洒漏;在施工场地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平台,所有进出车辆必须冲洗轮胎及车身,防止带泥上路。 | 已落实。施工期间施工区域及周边环境空气质量保持良好。扬尘在线监测数据显示,施工场界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未发生大气污染投诉事件。施工机械废气排放控制有效,未出现可见黑烟等超标排放现象,周边居民区未受施工废气明显影响。 |
|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布置, 高噪声设备应远离周边环境敏感点,设备安装隔振垫、消声器等隔声进行降噪;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挡。凤亭、安祥等距离居民点较近的施工场地出入口及主要交通道路点设立提示牌,控制车辆行驶速度。 | 本工程所在地及沿线均为普通农村地区,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区标准,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 根据施工工作总结报告以及现场踏勘,未在禁止时间进行施工。施工单位选用了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了施工时间,夜间未进行高噪声作业。在凤亭坡、安祥坡等敏感点路段设置了临时围挡和限速禁鸣标志。 | 已落实。从施工期凤亭河环境质量监测数据情况来看,施工期场地声环境质量较好。施工期未发生噪声扰民投诉事件。 |
| 1 | 弃渣运往弃渣场,生活垃圾经周边居民现有设施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机油暂存库按“三防”要求进行建设。 | 已落实。未发现随意弃渣和乱扔垃圾现象。弃渣场进行了平整,并撒播草籽或栽植当地树种进行生态恢复。弃渣已全部运至主坝和副坝弃渣场,渣场修建了挡渣墙和截排水沟。施工营地设置了垃圾箱,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施工期、运行期均未产生废机油等危险废物。 |
| 1 | 应采取措施,保障下游灌溉、供水及生态 流量需求。 | 已落实。本次除险加固后,旧输水系统得以恢复,水库下游河道生态流量通过旧放水隧洞放水至环山连通渠,再由连通渠上的闸门下放原河道。 |
| 1 | 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 建设单位已按要求编制了《****中心涉重金属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应急预案》备案。配备应急物资,明确了应急组织机构和响应流程。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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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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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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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队伍和外来人员的教育及管理,教育、约束施工人员严格保护工程区周围的植被,禁止捕猎野生动物、捕捞库区鱼类。若施工过程中发现珍稀保护动植物,应立即停工上报,并对其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除工程用地范围内施工场地清理需要外,禁止随意砍伐、填埋、毁坏施工场界内、外的树木和草地。 为避免人为活动干扰水生态环境,尤其禁止抛弃有毒有害物质进入水体,减少水体污染。 合理安排施工,避免开挖线过长,产生长时间的裸地。 施工场地使用后应及时清理,并及时进行生态修复、植树植草绿化或复垦。草种、树种应选用当地种,尽量不用外来种,避免外来物种的入侵。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施工队伍和外来人员进行环保教育及管理。 ****施工队伍和外来人员进行环保教育及管理,禁止随意砍伐、填埋、毁坏施工场界内、外的树木和草地。 ****施工队伍和外来人员进行环保教育及管理,抛弃有毒有害物质进入水体。废弃垃圾及时清运处理,未堆放在路旁及居民区。 已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临时用地占用时间。 施工临时用地已进行硬化或整治绿化,原有的土地使用功能已恢复,对施工区、施工道路、弃渣场等临时占地进行了平整,并撒播草籽或栽植当地树种进行生态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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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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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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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