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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来多乡抗达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来多乡抗达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商务局以尼发经商复〔2026〕11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县来多乡抗达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县来多乡抗达村; 2.3建设规模:本工程是由旱厕、设备房及配套附属基础设施建设等组成。其中1~2#楼为旱厕,建筑面积为41.47㎡,3~4#楼为生活泵房,建筑面积为79.54㎡,5~6#楼为取水用房,建筑面积为38.01㎡。附属基础设施改造包括室外道路硬化、入户硬化、路灯、网围栏、排水沟、室外设备管线及土石方工程等。 2.4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管理、整体移交、配合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6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补助资金,已落实; 2.7计划工期:152日历天; 2.8质量要求: 2.8.1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8.2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8.3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国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3.2 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为设计单位在职人员); (2)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3)施工其他人员: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配安全员(至少1人),持有考核合格证书;(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间不得兼任)。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01月01日至今),承担过市政工程设计业绩1个(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提供);承担过市政工程施工业绩1个(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提供)。 3.5 财务要求:提供企业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报告(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6信誉要求:近三年无重大质量事故。(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依法限制市场行为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行政处罚记录不影响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相关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3.7 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提供的上述材料中经查证存在虚假内容,其投标将作废标处理。已骗取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已进场的无条件退场并承担相应民事、法律责任,并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较大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提供"****建设部网站、**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未处于不良行为记录的凭证截图。除依法限制市场行为的企业外,行政处罚记录不影响参与本项目投标。 3.8 投标人须按要求在**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且企业信息可查询。 3.9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不超过 2家。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同一个独立法人企业只能参与一个联合体组合进行投标,对重复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 6 月 30 日 00 时 00 分至2026年 7 月 6 日 23 时 59分(**时间,下同)在**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通过**自治区公共**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cn)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6年 6 月 30 日 00 时 00 分至2026年 7 月 6 日23 时 59 分在**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通过**自治区公共**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cn)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7 月 22 日 10 时 30 分,地点为**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通过**自治区公共**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cn)。标书代写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8.其他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用企业制作电子标书的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如果出现无法解密的情况其投标将被否决。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标书代写 8.2根据《关于公共**交易领域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全程参与开标会议,投标人无需携带任何原件参加开标会,但各投标人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如出现疑问且未能联系到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有疑问的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解释,并对该解释负责。电子标服务 8.3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2016**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2019〕36号的相关规定。 8.4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8.5****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印发《**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精神,中标结果公示后,由中标单位按招标人要求提供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若中标单位未按要求提供或经查实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8.6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藏建市函[2021]4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或保单的方式提交。 8.7本项目执行自治****招标投标中心2020年3月12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网上在线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标书代写 8.8本项目执行******建设厅等七部门关于修订《**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建市管[2022]155号)的规定要求。 8.9本项目执行******建设厅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通知》(藏建市管[2023]228号)的规定要求。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县县城 邮政编码:853200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136****146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8号楼1单元2楼2号 邮政编码:850000 联 系 人:李如香、付华 联系电话:132****1042、158****2310 监督单位:****建设局 监督电话:0896-****6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