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员工通讯及OA系统服务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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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名称:****及OA系统服务2.委托代理编号:****采购项目预算:150万元三年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18日二、更正内容(1)价格评价项(F=100分)注: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更正为:注:评标评委会应当在符合性审查完成后,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文件,按以下要求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一、本项目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5%;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65%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5%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二、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为30分钟。

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三、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

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2)商务部分商务评价项人员实力(40分)投标人为本项目组建项目实施团队,1、项目负责人具有以下证书:工信部门或人社部门颁发信息项目管理师认证证书的行4分,没有不计分。

2、团队中人员具有通信工程师,每个计3分,最多计6分。

(以上人员须提供近6个月中任意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更正为:人员实力(40分)投标人为本项目组建项目实施团队,1、项目负责人具有以下证书:工信部门或人社部门颁发信息项目管理师认证证书的计10分,没有不计分。

2、团队中人员具有通信工程师,每个计15分,最多计30分。

(以上人员须提供近6个月中任意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3)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延期至:2026年07月14日15时00分(**时间),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集团****公司开标室(**区吉星南路与株山街和睦家园1栋1楼1一6号门面)。标书代写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小组应当拒收。标书代写

三、其他补充事宜: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名称:娄****公司(2)地址:**市氐星路1号(3)联系人:颜伟(4)邮编:417000(5)电话:188****111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名称:****集团有限公司(2)地址:**市**区**路413号运成大厦12楼(3)联系人:肖建军(4)邮编:417000(5)电话:153****8557(6)电子邮箱:****@qq.com3、单位监管部门名称和电话(1)名称:娄****公司纪检监察室(2)电话:0738-****428(3)地址:**市氐星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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