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 工程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 工程 |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土建续建施工盾构管片采购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6年6月29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6年7月27日 | ||||||||||||||||||||||||||||||||||||||||||||||||||||||||||||||||||||||||||||||||||||||||||||||||||||||||||||||||||||||||
| 工程类型 | 材料设备采购 | ||||||||||||||||||||||||||||||||||||||||||||||||||||||||||||||||||||||||||||||||||||||||||||||||||||||||||||||||||||||||||
| 公告信息 |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土建续建施工盾构管片采购)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委员会(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苏发改基础发[2021]97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建设资金来自 建设单位多渠道筹集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土建续建施工盾构管片采购 (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工程规模:采购人承揽的隧道建设工程项目,预计使用管片20000余环。 2.1.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盾构管片采购(含预埋槽道及所有配件)采购。 2.1.3工程地点:**省**市。 2.1.4合同估算价:41292.34万元。 2.1.5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785日历天。在各土建标段合同工期内全部供完(招标人不排除适当**供货周期的可能),供货必须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具体时间按照招标人要求执行,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盾构管片供应周期长的特点。 注:招标人保留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工期及供货时间进行调整的权利。 2.1.6质量保修期为2年; 2.1.7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1.8质量标准:达到合格,并满足现行有效的国家、地方、部门和行业的规范、标准及规程等要求。 2.1.9招标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2.2****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2.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2.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2.3 ****公司****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局有限公司、****公司、****公司、****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委托,负责管片采购,中标人分别与相应单位签订采购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a、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投标人须为管片预制构件的生产企业,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以分包形式预留。若为大型企中标,须将 %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3.5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6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其他: 3.8.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8.2投标人应取得经**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信用服务机构需在**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或“信用**”网站公示(“信用**”公示地址https://www.****.cn/xyfw/index.html);b.信用报告需在“信用**”或“信用**”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公示地址:https://www.****.cn/third/show_list);c.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第三方信****管理部门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1244、 0516-****5971))。 3.8.3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3.8.4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标书代写 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9 日9 时 00 分至 2026 年7月 27日 9 时 3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标服务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 7月 27日 9 时 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其他要求 8.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cn/jszb/)、**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公司网站(https://www.****.com/index.html)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 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人地址:**市**区明珠湾起步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区**大道126-9号地 区工业四路西侧自编2号 铁大厦15层 联系人: 苑工 联系人: 赵工 电话:133****5546 电话: 0516-****9817 传真: / 项目负责人: 邮编: / 传真: 电子邮箱: / 邮编: 电子邮箱: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建设局 联系电话:0516-****8691 交易中心业务电话:0516-****9068、0516-****9025。 交易中心软件管理电话:0512-****8503。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异议人应在**市公共**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 异议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516-****9817。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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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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