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 ,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 , 现将**伊犁州**县卡普河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伊犁州**县卡普河中小河流治理项目
地点:****县阿克其牧业村至加尔乌提克勒牧业队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护岸工程,保护沿岸居民和农田安全。工程防护等级为IV 等,设计防洪标准 10 年一遇,工程规模为小(2)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 5 级。治理河道 9.0km,**护岸总长 6.493km(左岸 2.846km、右岸 3.647km)。
联系人:赵旭
联系电话: 132****0677
邮箱:****@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