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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281MA7CUR9F8P | 建设单位法人:孙鲁正 |
| 陈海波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省**市**市李哥庄镇南十五**侧、沽秀路西侧 |
| ******基地(一期)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30-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李哥庄镇南十五**侧、沽秀路西侧 |
| 经度:120.167480 纬度: 36.317390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6-03-25 |
| 青环审(**)〔2026〕4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281MA7CUR9F8P001X |
| 2026-03-3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1000 |
| 57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281MA7CUR9F8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281MA7CUR9F8P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702MA94G4N79K | 竣工时间:2026-04-02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5-2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2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525Swa4r)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期年产发块12万个、人发头套80万个、纤维头套5万个 | 实际建设情况:一期年产发块12万个、人发头套80万个、纤维头套5万个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发块、人发头套生产工艺:人发-拉发-泡酸、水洗-中和-漂染、水洗-染色-洗发-烘干-拉发-称重-缝纫跑线-卷管定型-后处理洗发-后处理烘干-梳理成型-包装-成品。 纤维头套生产工艺:化纤丝-配发-染色-洗发-烘干-配发-缝纫跑线-卷管定型-后处理洗发-晾干-梳理成型-包装-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发块、人发头套生产工艺:人发-拉发-泡酸、水洗-中和-漂染、水洗-染色-洗发-烘干-拉发-称重-缝纫跑线-卷管定型-后处理洗发-后处理烘干-梳理成型-包装-成品。 纤维头套生产工艺:化纤丝-配发-染色-洗发-烘干-配发-缝纫跑线-卷管定型-后处理洗发-晾干-梳理成型-包装-成品。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一期)泡酸工序位于密闭吃酸房内,在各吃酸房吃酸盆上方均设置集气罩对废气(硫酸雾、氯化氢)进行收集,其中1#生产车间东北部吃酸房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引入1套“1#碱喷淋塔”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3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1#生产车间西北部吃酸房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引入1套“2#碱喷淋塔”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3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项目(一期)在各车间中和、漂染、洗发工序上方均设置集气罩,封闭烘干室均设置集气管道,分别对氨、异味进行收集,其中1#生产车间中和、漂染、洗发、烘干工序产生的氨、异味经收集后,引入1套“1#水喷淋塔(顶部设置除雾器)+1#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9m高排气筒(DA004)排放;2#生产车间中和、漂染、洗发、烘干工序产生的氨、异味经收集后,引入1套“2#水喷淋塔(顶部设置除雾器)+2#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9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项目(一期)锅炉及蒸汽发生器均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经风机引入1根21m高排气筒(DA008)排放。 项目(一期)1#污水处理站(地埋式)缺氧池、接触氧化池、污泥浓缩池等产生恶臭的单元池均封闭,盖板上预留出气口,出气口与密闭集气管道连接,氨、硫化氢等臭气经管道收集后,经风机引入1套“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9)排放。 项目(一期)食堂采用经国家认可单位监测合格的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经净化处理后经内置专用烟道通过高于屋顶1.5m排气筒(DA010)排放。 项目(一期)纤维头套染发、洗发以及烘干工序位于1#仓库内,生产过程不使用氨水进行漂色处理,无氨气产生;同时纤维头套染色过程中染料用量较少,染色、烘干过程异味产生量较少,通过1#仓库无组织排放。 工艺废水、水喷淋塔排水以及生物滤池排水,经1#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500t/d,格栅+调节+缺氧+接触氧化+沉淀+脱色)处理后,与锅炉及蒸汽发生器排污水、反渗透软水设备产生的浓水、离子交换树脂软水设备反冲洗废水以及经化粪池处理后(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起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公司处理。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吸声、消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下脚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离子交换树脂、废RO滤膜、污水处理站污泥、格栅栅渣、废抹布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化学试剂废包装、废活性炭、废过滤材料、废催化剂、碱喷淋塔废液、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做好存档工作,并按规定使用危险废物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申报危险废物相关资料。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一期)泡酸工序位于密闭吃酸房内,在各吃酸房吃酸盆上方均设置集气罩对废气(硫酸雾、氯化氢)进行收集,其中1#生产车间东北部吃酸房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引入1套“1#碱喷淋塔”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3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1#生产车间西北部吃酸房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引入1套“2#碱喷淋塔”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3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项目(一期)在各车间中和、漂染、洗发工序上方均设置集气罩,封闭烘干室均设置集气管道,分别对氨、异味进行收集,其中1#生产车间中和、漂染、洗发、烘干工序产生的氨、异味经收集后,引入1套“1#水喷淋塔(顶部设置除雾器)+1#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9m高排气筒(DA004)排放;2#生产车间中和、漂染、洗发、烘干工序产生的氨、异味经收集后,引入1套“2#水喷淋塔(顶部设置除雾器)+2#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9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项目(一期)锅炉及蒸汽发生器均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经风机引入1根21m高排气筒(DA008)排放。 项目(一期)1#污水处理站(地埋式)缺氧池、接触氧化池、污泥浓缩池等产生恶臭的单元池均封闭,盖板上预留出气口,出气口与密闭集气管道连接,氨、硫化氢等臭气经管道收集后,经风机引入1套“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9)排放。 项目(一期)食堂采用经国家认可单位监测合格的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经净化处理后经内置专用烟道通过高于屋顶1.5m排气筒(DA010)排放。 项目(一期)纤维头套染发、洗发以及烘干工序位于1#仓库内,生产过程不使用氨水进行漂色处理,无氨气产生;同时纤维头套染色过程中染料用量较少,染色、烘干过程异味产生量较少,通过1#仓库无组织排放。 工艺废水、水喷淋塔排水以及生物滤池排水,经1#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500t/d,格栅+调节+缺氧+接触氧化+沉淀+脱色)处理后,与锅炉及蒸汽发生器排污水、反渗透软水设备产生的浓水、离子交换树脂软水设备反冲洗废水以及经化粪池处理后(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起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公司处理。 为减轻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项目(一期)从隔声降噪等方面考虑噪声的防治措施。生产设备均位于室内,并且环保设备风机安装过程中安放稳固,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并使用减振机座,最大限度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 项目(一期)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1座(位于1#生产车间东南侧,20m2),危废暂存间1座(位于1#生产车间东南侧,10m2),对所产生的固废分别集中收集,按类别进行处理。 废下脚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离子交换树脂、废RO滤膜、污水处理站污泥、格栅栅渣、废抹布,由企业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由相关单位回收综合利用。 化学试剂废包装、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碱喷淋塔废液、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经收集后均暂存在防雨、防渗、密闭的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进行处置。 厂区设置垃圾收集装置,职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餐厨废弃物经收集后,委托******公司定期收集外运、集中处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2.6694 | 0 | 0 | 0 | 2.669 | 2.669 | |
| 0 | 4.18 | 0 | 0 | 0 | 4.18 | 4.18 | |
| 0 | 0.1 | 0 | 0 | 0 | 0.1 | 0.1 | |
| 0 | 0.013 | 0 | 0 | 0 | 0.013 | 0.013 | |
| 0 | 0.228 | 0 | 0 | 0 | 0.228 | 0.228 | |
| 0 | 36888.9 | 0 | 0 | 0 | 36888.9 | 36888.9 | / |
| 0 | 0.195 | 0 | 0 | 0 | 0.195 | 0.195 | / |
| 0 | 0.567 | 0 | 0 | 0 | 0.567 | 0.567 | / |
| 0 | 0.062 | 0 | 0 | 0 | 0.062 | 0.062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污水处理站、隔油池、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 工艺废水、水喷淋塔排水以及生物滤池排水,经1#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500t/d,格栅+调节+缺氧+接触氧化+沉淀+脱色)处理后,与锅炉及蒸汽发生器排污水、反渗透软水设备产生的浓水、离子交换树脂软水设备反冲洗废水以及经化粪池处理后(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起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公司处理。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水中pH值在7.2(无量纲)~7.3(无量纲)之间、CODCr排放浓度值在150-165mg/L之间、BOD5排放浓度值在45.3-53.9mg/L之间、SS排放浓度值在120-151mg/L之间、动植物油排放浓度值在1.03-1.2mg/L之间、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排放浓度值在0.103-0.142mg/L之间,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pH:6.0~9.0,CODCr:500mg/L,BOD5:300mg/L,SS:400mg/L,动植物油:100mg/L,LAS:20mg/L);氨氮排放浓度值在3.17-4.21mg/L之间、总氮排放浓度值在7.81-9.26mg/L之间、总磷排放浓度值在0.41-0.56mg/L之间、溶解性总固体(TDS)排放浓度值在884-957mg/L之间、色度值在6-8倍之间、硫酸盐排放浓度值在256-418mg/L之间,能够满足******公司进水水质要求(氨氮:45mg/L,总氮:70mg/L,总磷:8mg/L,TDS:2000mg/L,色度64(倍),硫酸盐:600mg/L)。 |
| 1 | 1#碱喷淋塔、2#碱喷淋塔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 泡酸工序位于密闭吃酸房内,在各吃酸房吃酸盆上方均设置集气罩对废气(硫酸雾、氯化氢)进行收集,其中1#生产车间东北部吃酸房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引入1套“1#碱喷淋塔”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3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1#生产车间西北部吃酸房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引入1套“2#碱喷淋塔”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3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排气筒(DA001)硫酸雾排放浓度值在0.53mg/m3~0.6mg/m3之间,排放速率值在0.0032kg/h~0.0036kg/h之间;氯化氢排放浓度值在0.57mg/m3~0.81mg/m3之间,排放速率值在0.0033kg/h~0.0046kg/h之间。排气筒(DA002)硫酸雾排放浓度值在0.4mg/m3~0.49mg/m3之间,排放速率值在0.0017kg/h~0.0021kg/h之间;氯化氢排放浓度值在0.63mg/m3~0.79mg/m3之间,排放速率值在0.0028kg/h~0.0035kg/h之间,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硫酸雾:45mg/m3,23m:4.46kg/h;氯化氢:100mg/m3,23m:0.721kg/h)。 | |
| 2 | 1#水喷淋塔(顶部设置除雾器)+1#活性炭吸附装置 | 排气筒(DA004-DA005)氨有组织排放速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标准要求(19m:8.7kg/h);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标准要求(2000(无量纲))。 | 在各车间中和、漂染、洗发工序上方均设置集气罩,封闭烘干室均设置集气管道,分别对氨、异味进行收集,其中1#生产车间中和、漂染、洗发、烘干工序产生的氨、异味经收集后,引入1套“1#水喷淋塔(顶部设置除雾器)+1#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9m高排气筒(DA004)排放;2#生产车间中和、漂染、洗发、烘干工序产生的氨、异味经收集后,引入1套“2#水喷淋塔(顶部设置除雾器)+2#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9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 排气筒(DA004)氨排放速率值在0.054kg/h~0.077kg/h之间,臭气浓度值在 630-851(无量纲)之间;排气筒(DA005)氨排放速率值在0.048kg/h~0.071kg/h之间,臭气浓度值在630-851(无量纲)之间,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标准要求(氨排放速率(排气筒19m):8.7kg/h,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 |
| 3 | 低氮燃烧技术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SO2:50mg/m3、NOX:100mg/m3、烟气林格曼黑度1级) | 锅炉及蒸汽发生器均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经风机引入1根21m高排气筒(DA008)排放。 | 锅炉及蒸汽发生器均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经风机引入1根21m高排气筒(DA008)排放。 | |
| 4 | 生物滤池除臭装置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1#污水处理站(地埋式)缺氧池、接触氧化池、污泥浓缩池等产生恶臭的单元池均封闭,盖板上预留出气口,出气口与密闭集气管道连接,氨、硫化氢等臭气经管道收集后,经风机引入1套“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9)排放。 | 排气筒(DA009)氨排放速率值在0.021kg/h~0.026kg/h之间,硫化氢排放速率值在0.0029kg/h~0.0037kg/h之间,臭气浓度值在630-851(无量纲)之间,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标准要求(氨15m:4.9kg/h,硫化氢15m:0.33kg/h,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 |
| 5 | 油烟净化设施 | 《**省饮食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 | 食堂采用经国家认可单位监测合格的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经净化处理后经内置专用烟道通过高于屋顶1.5m排气筒(DA010)排放。 | 食堂油烟排放浓度值为0.7mg/m3,能够满足《**省饮食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中型规模标准要求(1.2mg/m3)。 |
| 1 | 厂房隔音、减振垫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 隔音、减振等降噪措施 | 厂界昼间噪声最大监测值为55dB(A),夜间噪声最大监测值为47dB(A),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下脚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离子交换树脂、废RO滤膜、污水处理站污泥、格栅栅渣、废抹布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化学试剂废包装、废活性炭、废过滤材料、废催化剂、碱喷淋塔废液、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做好存档工作,并按规定使用危险废物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申报危险废物相关资料。 | 项目(一期)实际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无害化处置利用。 项目(一期)设置了一般固废暂存间1座(位于1#生产车间东南侧,20m2),可以满足一般固废暂存需求,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的相关要求;设置了危废暂存间1座(位于1#生产车间东南侧,10m2),危废及时委托****进行处置,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对所产生的固废分别集中收集,按类别进行处理。 废下脚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离子交换树脂、废RO滤膜、污水处理站污泥、格栅栅渣、废抹布,由企业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由相关单位回收综合利用。 化学试剂废包装、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碱喷淋塔废液、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经收集后均暂存在防雨、防渗、密闭的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进行处置。 厂区设置垃圾收集装置,职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餐厨废弃物经收集后,委托******公司定期收集外运、集中处置。 |
| 1 |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 实际建设过程中,提高风险意识,严格落实报告中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并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 企业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进行了备案,编号为370281-2026-063-L。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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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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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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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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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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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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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